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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大科学装置集中区外环西路(古城路-滁河北路)等道路工程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2BFFWZ02592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大科学装置集中区外环西路(古城路-滁河北路)等道路工程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单位项目补疑(2次)(招标项目编号:2022BFFWZ02592)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修改

一、本项目前附表10.8.2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2)修改为:(2)项目负责人业绩(如有,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项目名称;

二、本项目为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其每个标段施工项目至少有一条路创“黄山杯”。

三、本项目无分项报价表。

四、招标文件前附表组长答辩U盘递交要求条款号修改为:10.8.4。

五、招标文件前附表附录2修改为: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要求。

注:

1.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

☑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2)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总金额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六、招标文件前附表附录5修改为: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岗位

 

资历要求

巡查组副组长

1

同时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或排水

2

均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结构(隧道)

2

均须具有土木、结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机电安装或电气

1

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园林绿化

1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交通工程

1

交通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安全

2

均须同时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1.投标人应提供上表中所有人员岗位的证书(如要求)。

2.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表中所有人员岗位的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 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七、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投标人资质、资格、认证评审标准中“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修改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八、本项目组长答辩递交相关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4。

九、1.本项目共分为 2 个标段,采用多投多中方式,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任意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可被推选为其中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2.本项目 2 个标段按照“2 标段-1标段”的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 2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通过第 1 标段评审的前提下,视为第 1 标段的有效投标人(其投标报价纳入商务部分的评标基准价计算范畴),参加第 1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名。

3.投标人使用相同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人员投两个标段的,可以中两个标段。

4.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如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另一标段中标候选人排序或中标人。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

一、问:招标文件P4页总监代表业绩,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第三方巡查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2 亿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为了能让更多的投标人参与,建议改为: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第三方巡查业绩(或监理),且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6000 万元。

答:不做修改。

二、问:招标文件P49页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第三方巡查(或监理)的项目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地市级(如合肥市琥珀杯)的,每个得 1 分;省级及以上的(如黄山杯),每个得 2 分;本小项最多 4 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为了能让更多的投标人参与,建议改为: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第三方巡查(或监理)的项目获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地市级(如合肥市琥珀杯)的,每个得 2 分,本小项最多 4 分。

答:不做修改。

三、问: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 1)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 2 亿元(不含)-4亿元(不含)的市政工程第三方巡查业绩的,每个得 2 分;2)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4 亿元(含)的市政公用第三方巡查业绩的,每个得 3 分。满分12分。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6000 万元(含)的市政公用第三方巡查(或监理)业绩的,每个得 3 分。满分12分。

答:不做修改。

四、问: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即巡查组组长)具有:

1)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 2 亿元(不含)-4亿元(不含)的市政工程第三方巡查业绩的(在该业绩中须担任巡查组长),每个得 2 分

2)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4 亿元 (含)的市政工程第三方巡查业绩的(在该业绩中须担任巡查组长),每个得 3 分;满分12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为了能让更多的投标人参与,建议改为:项目负责人(即巡查组组长)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 6000 万元 (含)的市政公用第三方巡查业绩(或监理)的(在该业绩中须担任巡查组长或总监),每个得 6 分;满分12分。(不限时间)

答:不做修改。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0551-6335079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72

 

202316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6日

附件:2022BFFWZ02592-招标补疑(2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