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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蜀山区2023-2024年市政设施养护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2BFSBZ02951
原公告日期: 2022年12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2023-2024年市政设施养护监理招标文件补疑 2022BFSBZ02951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原文:2.2.3(1) 综合评分 商务评分标准 投标人荣誉:自2018 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由投标人承担的市政工程(或道路或排水或路灯或桥梁)设施养护(或养修或管养或维修)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奖项: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 问:请问“自2018 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由投标人承担的市政工程(或道路或排水或路灯或桥梁)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奖项: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2. 招标文件原文:2.2.3(1)
综合评分 商务评分标准 投标人业绩: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市政道路(或排水或路灯或桥梁设施)养护(或养修或管养或维修)工程监理业绩。每个得 3 分,本项满分 12分。 问:请问“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市政道路(或排水或路灯或桥梁设施)工程监理业绩。每个得 3 分,本项满分 12分。”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3. 招标文件原文:2.2.3(1)
综合评分 商务评分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总监(拟任总监须在对应业绩中任职项目总监)具有市政道路(或排水或路灯或桥梁设施)养护(或养修或管养或维修)工程监理业绩。每个得 3 分,本项满分 6 分。 问:请问“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总监(拟任总监须在对应业绩中任职项目总监)具有市政道路(或排水或路灯或桥梁设施)工程监理业绩。每个得 3 分,本项满分 6 分。”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P46页投标人荣誉:自2018 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由投标人承担的市政工程(或道路或排水或路灯或桥梁)设施养护(或养修或管养或维修)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奖项: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 请问是否可以修改为:自2018 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由投标人承担的市政工程(或道路或排水或路灯或桥梁)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奖项: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5. 招标文件P47页投标人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市政道路(或排水或路灯或桥梁设施)养护(或养修或管养或维修)工程监理业绩。每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 请问是否可以修改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市政道路(或排水或路灯或桥梁设施)工程监理业绩。每个得 3 分,本项满分 12分?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P48页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自 2018年1月1日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总监(拟任总监须在对应业绩中任职项目总监)具有市政道路(或排水或路灯或桥梁设施)养护(或养修或管养或维修)工程监理业绩。每个得3分,本项满分6分。 请问是否可以修改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总监(拟任总监须在对应业绩中任职项目总监)具有市政道路(或排水或路灯或桥梁设施)工程监理业绩。每个得3分,本项满分6分?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第47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2018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市政道路(或排水或路灯或桥梁设施)养护(或养修或管养或维修)工程监理业绩。每个得3 分,本项满分12分。 我公司认为该业绩设置具有明显的倾向性、针对性,违背了招标投标法的公平原则,请问“2018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市政道路改造工程监理业绩”能否满足本项目要求?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8. 招标文件第47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自2018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总监(拟任总监须在对应业绩中任职项目总监)具有市政道路(或排水或路灯或桥梁设施)养护(或养修或管养或维修)工程监理业绩。每个得3分,本项满分6 分。 请问“2018 年1 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总监(拟任总监须在对应业绩中任职项目总监)具有市政道路改造工程监理业绩”能否满足本项目要求?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9. 招标文件第46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荣誉”:“自2018 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由投标人承担的市政工程(或道路或排水或路灯或桥梁)设施养护(或养修或管养或维修)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奖项: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 问:该项能否修改为:“自2018 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由投标人承担的市政道路改造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奖项: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6分。”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蜀山区市政管理处 地址:蜀山区蜀河路46号 联系人:王猛 联系方式:0551-6598752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88、66223831 2023年1月1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