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G4001连接线工程(北二环西延)(西二环-白莲岩路高速互通)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3BFFBZ00032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1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G4001连接线工程(北二环西延)(西二环-白莲岩路高速互通)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2023BFFBZ00032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采用盾构法的水下隧道工程设计业绩,且同时满足:

1)水下隧道连续长度不小于 1 公里;

2)单孔外直径不小于 10 米。

请问若为联合体承接的以往类似业绩,联合体成员方使用该业绩是否能满足要求?

答:若为联合体承接的以往类似业绩且为联合体牵头方,该业绩予以认可。

2.项目负责人和其他各专业负责人均要求对应专业的职称,请问若职称证不体现专业的是否可以使用其毕业证中的专业为准。

答:不认可。

3.招标文件P2页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采用盾构法的水下隧道工程设计业绩,且同时满足:(1)水下隧道连续长度不小于 1 公里;(2)单孔外直径不小于10米。

招标文件P48页其他商务因素中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采用盾构法的水下隧道工程(市政或公路)设计业绩。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包括但不限于从以下几个因素进行综合评审: (1)隧道下穿水域与本项目特征的相似度及匹配性 (如:是否下穿水库或生态红线);(2)水下盾构直径、长度;(3)单个合同设计费用金额大小。

疑问及建议:本项目商务因素中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采用盾构法的水下隧道工程(市政或公路)设计业绩,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未限定盾构法水下隧道工程设计业绩的专业类型,如投标人提供市政道路或公路以外盾构法水下隧道工程设计业绩,如电力、水利等专业盾构法水下隧道工程设计业绩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答: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须为市政或公路铁路设计业绩。

4.招标文件第48页,“投标人业绩”附注3要求“业绩证明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规定提供”。

提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为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业绩证明材料是否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规定提供,请明确。

答:是,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备注规定提供。

5.招标文件第48页,“投标人信用评价”要求投标人提供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最新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提问:参考《交公路发〔2013〕636号》第十八条“企业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应用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及合肥市公路工程设计类招标文件关于信用评价的计取原则“引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当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没有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当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引用交通运输部当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投标人仅具有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时,投标人的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是否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最新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无需引用省级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请明确

答:此项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信用评价结果承诺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如投标人同时具有,可均提供。

6.招标文件第49页,“投标人奖项”要求投标人提供“含有采用盾构法的水下隧道工程设计内容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工程设计奖项。附注1要求,投标人在“奖项表”中列明获奖项目评审因素(如颁奖时间、颁发单位、奖项等级、获奖项目与本项目关联的其他因素)。

提问:投标人是否仅需在奖项表中列明获奖项目的评审因素,无需提供相关评审因素的证明材料。如需提供评审因素的证明材料,是否可以提供获奖项目的初设批复或合同对评审因素进行证明,请明确。

答:投标人在“奖项表”中列明获奖项目评审因素为评标委员会的辅助材料,不能作为反映评审因素的奖项证明资料。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此评审标准备注2、3、4项要求提供奖项证明资料,证明资料信息应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获奖业绩是否为公路(或市政)工程设计项目,是否含有采用盾构法的水下隧道工程设计内容),可以提供获奖项目的初设批复或合同或合同甲方(或发包人)出具的盖有公章的证明材料进行证明。

7.招标文件第31页,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批复”的主包业绩或分包业绩。

提问: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业绩为市政水下隧道工程设计业绩,是否仅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规定的相关要求,无需参考招标文件第31页3.5.2的相关规定,请明确。

答:市政水下隧道工程设计业绩,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备注规定的相关要求提供业绩证明。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人:夏工

   话:05516265941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人:张工

   话:0551-66223911、66223831

2023119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9日

附件:发布版G4001连接线工程(北二环西延)(西二环-白莲岩路高速互通)设计答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