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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供水集团2023年度职工体检

     原项目编号: 2023BFFWZ00167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2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供水集团2023年度职工体检

招标文件补疑2

2023BFFWZ00167

 

一、招标文件变更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þ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注:(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人数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3)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人数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变更为“1.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þ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注: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人数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31

商务评分标准

投标人业绩

12

2021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合同人数不少于800人的体检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12分。

注:

1.满分12分;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此项评分,同一业绩只计取一次分数,不重复计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人数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变更为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31

商务评分标准

投标人业绩

12

2021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合同人数不少于800人的体检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满分12分。

注:

1.满分12分;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此项评分,同一业绩只计取一次分数,不重复计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人数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

二、延期部分内容

1.原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变更为“2023年02月01日00:00至2023年022810:00

2.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22日10:00”,现延期到“2023年022810:00”;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6号开标室”。

4.本项目答疑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年021717:30”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屯溪路70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0551-6442282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1366223831

2023年2月1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0日

附件:合肥供水集团2023年度职工体检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