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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蜀山区2023-2024年市政设施养护
原项目编号: 2023BFSBZ00159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1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蜀山区2023-2024年市政设施养护-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招标文件补疑4 项目编号:2023BFSBZ00159-1、-2、-3、-4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标段详细评审标准”2.2.1(2)投标人业绩:“自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桥梁养护(或养修或管养)项目业绩。” 问:因各地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没有统一标准,项目名称中市政桥梁大修或桥梁修缮是否认可为合格业绩,请明确。 答:市政桥梁大修或市政桥梁修缮视同业绩要求中“市政桥梁养护(或养修或管养)”。 2.建议将招标文件3标段资审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项合同总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照明设施养护(或养修或管养或维修)项目业绩”修改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项合同总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照明设施养护(或养修或管养或维修)或照明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理由:(1)本次招标包含新建、改建内容,且建设类业绩一般均包含免费的维保期限,建设类业绩符合本项目招标实际需求。且2022年8月份招标的“合肥市市政设施建设养护公司 2022-2023年度市政照明及其附属设施养护及隐患整治服务”项目,招标评审业绩也采用了新建项目参与评审。(2)本次招标奖项设置的是建设工程类的奖项,既然奖项接受建设工程类奖项,业绩也应增加建设类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建议将招标文件“3标段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注:(1)投标人提供2个奖项,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作为1个项目计取。(2)如投标人提供的奖项荣誉超过2个, 评标委员会只评审投标人在评审表中序号前2个奖项荣誉,投标人自行考虑排序,超出部分不予评审。”修改为 “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接的照明工程项目,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 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注:(1)投标人提供2个奖项,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作为1个项目计取。(2)如投标人提供的奖项荣誉超过2个,评标委员会只评审投标人在评审表中序号前2个奖项荣誉,投标人自行考虑排序,超出部分不予评审。 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获得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建筑业企业”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理由:(1)本次招标标段3招标内容仅为为市政照明项目养护,设置照明工程项目优质工程奖与标底契合且实际相符。市政工程是含市政、道路、桥梁类等多个类别,与本项目标底不契合。 (2)增加第2点,“优秀建筑业企业”是对省建筑业企业综合实力的认定,认定的企业应达到省内建筑业各类各行业的领先水平,可为此项目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本项目补遗2中招标文件关于 3 标段投标人业绩调整内容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项合同总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照明设施养护(或养修或管养或维修)项目业绩。” 因照明施工项目一般都包含3年及以上质保、维修养护内容,既能建,更能养,且本项目招标内容也包含新建、改建内容。恳请给予本区专业照明施工企业参与的机会,本标段招标公告3.2投标人业绩要求及招标文件P67页“详细评审标准”中业绩要求能否调整为照明施工业绩也可以?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本项目 3 标段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因本项目3标段标的物实际为照明相关内容,与标1、标2、标4标的物完全不同,请问是否为照明项目获得的奖项进行综合评定?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请求: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为照明设施养护维修等,根据招标内容本项目适用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资质,建议将本项修改为: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答:本项目3标段招标内容包含市政道路破损修复、绿化修复、防汛应急处理工程等内容,为市政综合工程;采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符合项目实际及相关资质管理规定。 7.招标文件补疑2---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3标段招标文件调整内容:招标公告3.2投标人业绩3标段要求调整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项合同总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照明设施养护(或养修或管养或维修)项目业绩。” 招标文件P67页“3标段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要求调整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项合同总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照明设施养护(或养修或管养或维修)项目业绩。” 请求: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为26871盏(含路灯16055盏)城市照明养护维修,各地的路灯养护预算指标不同,故同等规模的养护项目合同金额都不一致,建议将本项业绩要求修改为养护路灯盏数。建议修改为: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项合同维护路灯盏数为一万盏及以上的市政照明设施养护(或养修或管养或维修)项目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3标段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荣誉奖项---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自 2018年1月 1日 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请求: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为照明设施养护维修等,应要求与招标内容专项相对应的奖项荣誉才能体现投标人对此类项目的专业程度和履约能力,建议将本项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承接的照明养护项目,自 2018年1月 1日 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蜀山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蜀山区蜀河路46号 联系人:牛宏海 电 话:0551-6598752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912 2023年02月2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