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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2023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3BFFBZ00340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3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2023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监理-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5标段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2023BFFBZ00340-1、2、3、4、5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延期部分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10:00”,现延期到“2023年3月28日10:00”;

2、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4号开标室。

3、本项目获取时间延长至“2023年3月28日10:00”

4、本项目第二章“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和“2.4 招标文件的异议”时间修改为“2023年3月17日17时30分前”。

5、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修改澄清

1.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总则: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 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扫描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扫描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扫描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扫描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修改为:

“3.5.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 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扫描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扫描件并注明查询路径。若在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均无法查询的,可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

    (1)监理合同;

    (2)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1)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无法反映评审因素,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2)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投标人业绩评审要点(如工程施工内容、监理费等),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2.本项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总则:

    “3.5.4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应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扫描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扫描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除网页截图扫描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扫描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如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委托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修改为:

    “3.5.4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应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扫描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扫描件并注明查询路径。若在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均无法查询的,可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

    (1)监理合同;

    (2)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1)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无法反映评审因素,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2)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评审要点(如工程内容、监理费、监理工程师姓名等),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如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委托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10

20181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每个得5分,最多得10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该业绩中任职总监;

2)单个合同中公路工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总建安费金额不少于4300万元;

B.总监理金额不少于60万元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5.4项规定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评审要点(如工程内容、监理费、监理工程师姓名等),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2)如投标人未能提供本章第3.5.4项规定的证明材料,则需同时提供: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无法反映评审因素,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3)作为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的人员业绩在此项可得分。

修改为: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10

20181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每个得5分,最多得10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该业绩中任职总监;

2)该单个业绩合同中须合下列条件之一:

A.总建安费金额不少于4300万元;

B.总监理金额不少于60万元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5.4项规定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评审要点(如工程内容、监理费、监理工程师姓名等),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2)如投标人未能提供本章第3.5.4项规定的证明材料,则需同时提供: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无法反映评审因素,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3)作为商务文件初步评审的人员业绩在此项可得分。

 

4.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业绩

20

20181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投标人须具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公路工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每个得5分,最多得20

A.总建安费金额不少于4300万元;

B.总监理金额不少于60万元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5.2项规定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投标人业绩评审要点(如工程施工内容、监理费等),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2)如投标人未能提供本章第3.5.2项规定的证明材料,则需同时提供: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无法反映评审因素,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3)作为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业绩在此项可得分。

修改为:

业绩

20

20181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投标人须具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该单个业绩合同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每个得5分,最多得20

A.总建安费金额不少于4300万元;

B.总监理金额不少于60万元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5.2项规定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投标人业绩评审要点(如工程施工内容、监理费等),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2)如投标人未能提供本章第3.5.2项规定的证明材料,则需同时提供:监理合同、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无法反映评审因素,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

3)作为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业绩在此项可得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址:合肥市梅山路77号

联系人:胡工

话:0551-6511904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271

2023年3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9日

附件:2023BFFBZ00340-1、2、3、4、5项目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