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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2023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3BFFBZ00340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3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2023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监理-1标段、2标段、3标段、4标段、5标段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2023BFFBZ00340-1、2、3、4、5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作如下更改: 1.“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2)住建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更改为: “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标段、4标段、5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住建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标段、3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2)住建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公路工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总建安费金额不少于4300万元; B.总监理费金额不少于60万元。” 更改为: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该单个业绩合同中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总建安费金额不少于4300万元; B.总监理费金额不少于60万元。” 3. “3.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自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交工日期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一级(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公路工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总建安费金额不少于4300万元; B.总监理费金额不少于60万元。” 更改为: “3.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且该单个业绩合同中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总建安费金额不少于4300万元; B.总监理费金额不少于60万元。” 注:此变更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合肥市梅山路77号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51-6511904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1 2023年3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