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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包河区云河湾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3BFBBZ00298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2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云河湾项目监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2023BFBBZ00298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P48投标人奖项、荣誉:2.20181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监理的居住建筑工程施工(工业厂房监理业绩不予认可)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的: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满分4分。

首先,该项目目标质量是合格,本项目只是争创省优,并不是以省优为最低合格线,该项目要求省级优质工程要求过高。其次该项目要求居住建筑工程获奖,针对性太强了,有排斥潜在投标人嫌疑。

故建议改为:自20181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监理业绩不予认可)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的: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满分4分。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2.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P48页“投标人奖项、荣誉”:

20181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监理的居住建筑工程施工(工业厂房监理业绩不予认可)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的: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 2分,满分4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P50页“总监奖项”:

20181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的居住建筑工程项目(工业厂房监理业绩不予认可,须在对应业绩中任职总监)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奖项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满分2分。

分析:(1)各省市评审优质工程类奖项,其划分标准为建筑工程类和市政工程类,未将建筑工程划分为居住建筑工程和公共建筑工程。居住建筑工程项目属于建筑工程类项目,归于其中。

2)合肥市包河区近期同等规模类型的项目招标,从未专门针对 “居住建筑工程”设置优质工程加分项,均是以“建筑工程”范畴作为加分标准。

:

1)“美丹家园四期复建点项目监理”,项目总投资19亿元,总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总投资及面积均超过本次招标项目。

2)“大圩金葡萄家园二期复建点(2-A2-B 地块)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一体化项目”,项目总投资16亿元,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总投资及面积均超过本次招标项目。

3)“烟墩安置点 C 地块工程监理”,项目总投资10亿元,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与本项目类型均相当。

上述项目与本项目规模、类型均相当,但均未专门设置“居住建筑”类项目优质工程奖加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该加分项要求明显具有针对性、排他性,让具备同类型项目监理经验和有一定实力的优质监理企业明显感觉到有专门设置的意图,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中明确提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设置评分因素:

4.以特定行政区域(如省会城市)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

本次招标文件将建筑工程中的特定的居住建筑工程项目获奖作为加分条件,明显违背了导则的要求。

建议将“投标人奖项、荣誉”修改为:

20181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监理的建筑工程施工(工业厂房监理业绩不予认可)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的: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 2分,满分4分。

建议将“总监奖项”:修改为:

20181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的建筑工程项目(工业厂房监理业绩不予认可,须在对应业绩中任职总监)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满分2分。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原表述为:“

投标人奖项、荣誉

6

2.20181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监理的居住建筑工程施工(工业厂房监理业绩不予认可)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的: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满分4分。

”,现变更为:

投标人奖项、荣誉

6

2.20181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工业厂房监理业绩不予认可)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的:省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满分4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总监奖项”原表述为:“

总监奖项

4

2.20181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的居住建筑工程项目(工业厂房监理业绩不予认可,须在对应业绩中任职总监)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奖项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满分2分。

”,现变更为:

总监奖项

4

2.20181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工业厂房监理业绩不予认可,须在对应业绩中任职总监)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奖项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满分2分。

”。

第三部分 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补充内容如下:

2.11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包河大道118

联系人:余工

联系方式:055163357659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666223831

 

2023310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0日

附件:包河区云河湾项目监理项目招标文件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