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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2023年TOD开发项目(第一批次)设计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3BFFBZ00409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3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轨道2023年TOD开发项目(第一批次)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2023BFFBZ00409)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7条,现变更如下: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如境外投标人参与投标的,须与境内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境内投标人); (2)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6条要求; (3)联合体中须至少一方满足3.1条要求; (4)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须至少满足3.2、3.3条要求。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1.4.2条,现变更如下: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R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应由联合体成员方共同或联合体牵头人按相关规定提出。 (2)附录5,现变更如下: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人 (1)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如有)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附录6,现变更如下: 岗位 专业或资格 数量 备注 方案主创设计师一 \ 1 方案设计团队 (如联合体投标,方案主创设计师一、二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方案主创设计师二 \ 1 建筑专业负责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 1 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咨询团队 (如联合体投标,各专业负责人可由联合体中任意方的人员担任,且须全部来于其中一方) 结构专业负责人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1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1 电气专业负责人 注册电气工程师 1 暖通专业负责人 注册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1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现变更如下: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2(1) 商务评分标准 投标人信用评价 3分 根据投标人在合肥市勘察设计企业中的建筑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得3分,B级的得2分;其余等级或未获得信用评价等级,不得分。 备注: (1)投标人信用等级情况确定方式如下: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最新公布的合肥市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为准。 (2)投标人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用评价承诺,如未提供信用评价承诺或提供的信用评价承诺与投标人实际信用不符的,不予加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 (3)如联合体投标,仅计取各成员单位中等级最高者得分。 投标人业绩 12分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 1.单个合同同时包含居住建筑和商业建筑的方案设计业绩,且商业建筑总面积不少于7万平方米。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9分。 2.公共建筑项目方案设计业绩(该项目须与地铁站点设施结合建设),且单个合同中公共建筑的总面积不少于7万平方米,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 备注: 1.投标人资格审查通过的业绩不参与评分; 2.投标人应提供业绩合同协议书。涉及的证明材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建筑面积、设计内容)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公共建筑项目方案设计业绩(该项目须与地铁站点设施结合建设),除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外,还须提供: (1)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该证明材料中须至少说明: ①该公共建筑与地铁站点设施具体的结合类型和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4); ②该地铁站点为地下站点。 (2)该公共建筑的设计方案已批复证明材料,如盖有相关主管单位章的方案审定通知书或规划总图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设计合同协议书中包含施工图设计服务,也可提供该公共建筑的施工图审图合格证。如果已批复的证明材料中的项目名称与设计合同协议书中不同,应在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说明。 4.以上业绩须由投标人独立承担; 5.同一个业绩如满足上述多项评分要求,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投标人荣誉 6分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居住建筑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设计奖项荣誉: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的,每个得2分,满分6分。 备注: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的奖项、荣誉证明材料,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3.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4.同一项目获多个奖项,仅计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 5.结构类奖项、设备安装专业类奖项、BIM类奖项、施工类奖项、工程质量类奖项、创新奖不予认可(指奖项荣誉中包含前述关键字的不予认可)。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现补充如下: 3.5 联合体 3.5.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其联合体中的所有参与单位不得随意退出,如单方面退出将没收该联合体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同时终止其中标资格和设计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5.2.本项目设计费用将直接支付给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向各成员方支付相关费用。 3.5.3.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成果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违约责任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不免除联合体其他成员连带责任。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支付给联合体牵头人。 五、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团队要求,现变更如下: 中标人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初审人员外,为各专业配备不少于2名设计人员,相关人员需具备对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另需配备一位规划顾问(注册城乡(市)规划师或国土空间规划师,如联合体投标,须为牵头方人员)、一位造价顾问(一级造价工程师,如联合体投标,可为任意方人员),一位单位总协调人(副院长或副总经理或副总工或副总裁及以上级别,如联合体投标,须为牵头方人员)并将相关人员名单、资质、社保、任职情况等提交发包人审核。 联合体要求,现补充如下: 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其联合体中的所有参与单位不得退出,如单方面退出将没收该联合体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同时终止其中标资格和设计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本项目设计费用将直接支付给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向各成员方支付相关费用。 3.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工作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若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咨询工作由联合体非牵头人负责,非牵头人须在中标后另行配备一位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咨询团队负责人,该人员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将该人员的资质、社保提交发包人审核),且相关设计成果须经联合体牵头人确认。 六、如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照投标文件组成中“三、联合体协议书”,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或其他节点均可。 七、根据最新的策划需求,现调整《五里墩地块TOD开发项目设计建议书》,更新后的版本具体详见相关补图下载端口。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路17号 联系人:阮工 电 话:6900906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797、66223831 2023年3月16日
(3)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