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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线网控制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程和市政配套预留工程(方兴大道站)工程保险
原项目编号: 2022BFFWZ02601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1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线网控制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程和市政配套预留工程(方兴大道站)工程 保险(2次)招标文件补疑1 2022BFFWZ02601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中P4页“2.9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线网控制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程(市政配套预留 工程(方兴大道站))运营之日结束(共约 1700 个日历日),若合同范围内保险服务工作未履行完毕,则服务期限至保险服务工作履行完毕之日结束”,P70页中线网控制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程计划工期24个月,P75页中市政配套预留工程(方兴大道站)计划工期24个月。疑问:请问保险服务期限是以1700天,还是以24个月为准? 答:以1700天为准。 2.招标文件中20页“7.本招标项目中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 疑问1:请问城市轨道支线工程、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专业项目代建工程、新建铁路工程、水利枢纽工程、高速公路工程和房地产项目是否认可为公共建筑?疑问2:请问提供的业绩项目中如果包含办公楼、管理养护服务等建筑,是否认可为公共建筑工程项目? 答:1)城市轨道支线工程、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专业项目代建工程、新建铁路工程、水利枢纽工程、高速公路工程和房地产项目中为公共服务的建筑(不含构筑物和住宅建筑)可认作为公共建筑。2)如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是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保的业绩项目中内容包含办公楼、管理养护服务等公共建筑,且能体现办公楼、管理养护服务等公共建筑的保险金额不低于13亿元的,则认可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招标文件中P47页中投标人业绩“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独立承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公共建筑工程保险项目业绩,且该业绩中的保险金额不少于 13 亿元,每个业绩得 3 分,本项满分 12分”,P49页中理赔经理业绩“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委派理赔经理具有独立承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公共建筑工程保险项目业绩(拟委派理赔经理在 该业绩中须担任理赔经理职务),且该业绩中的保险金额不少于 13 亿元,每个业绩得3 分,本项满分 6 分”。疑问:请问投标人业绩和理赔经理业绩是否可以重复? 答:可以。 4.招标文件中P92页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疑问:请问是否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和理赔经理信息? 答: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可以仅提供项目负责人和理赔经理相关信息,也可根据投标人实际服务方案情况自行考虑是否提供其他人员信息。 5.招标文件中P96页中主要人员简历表。疑问:请问是否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和理赔经理的简历表? 答:是。 6.招标文件中P99页中“备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1 年的财务报表扫描件(须加盖事务所公章),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及现金流量表和审核报告。”疑问: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中的报表一般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而无利润分配表。请问能否将利润分配表修改为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答:可以。 7.工程进展状况或计划进度表、设计方案和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周边财产及人员分布情况。 答:不提供。 8.项目的工期及保证期的时间,是否超过60个月? 答:参照线网控制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程和市政配套预留工程(方兴大道站)的服务期限执行。 9.我司为安徽省级分支机构投标,提供了总公司授权、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请问我司是否符合招标文件P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要求? 答:是。 10.我司为安徽省级分支机构投标,请问总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的资格业绩、承保业绩和理赔业绩是否认可?公共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类建筑保险即公路桥梁等交通类工程险是否认可? 答:如投标人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省级分支机构,其总公司以及总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业绩均予以认可。公路桥梁等交通类工程中为公共服务的建筑(不含构筑物)可认作为公共建筑。 11.若理赔经理业绩和投标人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重复,是否可以分别计分? 答:可以。 12.理赔单据赔款计算书原已加盖承保公司理赔专用章,是否符合要求? 答:符合。 13.工程险中被保险人、索赔申请人一般是项目施工方,请问理赔单据出险通知书或索赔申请书加盖施工方的公章,是否符合要求? 答:若工程险中被保险人、索赔申请人仅指项目施工方,赔款赔付到施工方,投标单位提供的保险合同或者保险单须体现被保险人信息,出险通知书或索赔申请书加盖施工方公章符合要求。 若工程险中被保险人包括项目业主、施工方,赔款赔付到业主,投标单位提供的保险合同或者保险单须体现被保险人信息,出险通知书或索赔申请书加盖施工方公章符合要求,但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证明其收到的赔款为施工方索赔案件的赔款,否则不予认可。 二、延期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01月30日11:00”,现变更为:“2023年04月03日11:00”; 2.原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异议截止时间:“2023年1月20日17时30分”,现变更为:“2023年3月24日17时30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路17号 联系人:桑国旋 联系方式:0551-69009053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47、66223831 2023年3月1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