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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2023年合肥市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监督性监测第三方服务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FFN00294

项目名称:2023年合肥市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监督性监测第三方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评审方法和标准—2.2综合评分—“供应商实力”评分项第1项“1、供应商 CMA 资质附表中具有以下内容的:负(氧)离子(空气负(氧)离子浓度观测技术规范(LY/T 2586-2016))及光吸收系数、不透光度(《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检测资质的得 10 分,否则不得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及监测资质附表关键页扫描件,并在上述检测资质及检测方法处进行标注。”是否可以修改?

答:因采购人承担辖区内4A级国家森林公园环境空气检测任务(空气负(氧)离子浓度是重要指标之一),故负(氧)离子(空气负(氧)离子浓度观测技术规范(LY/T 2586-2016))设立符合实际工作需求;根据《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光吸收系数和林格曼黑度为评价指标,故本项修改为“供应商 CMA 资质附表中具有以下内容的:负(氧)离子(空气负(氧)离子浓度观测技术规范(LY/T 2586-2016))及光吸收系数、林格曼黑度(《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检测资质的得 10 分,否则不得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及监测资质附表关键页扫描件,并在上述检测资质及检测方法处进行标注。”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0551-87303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2023年合肥市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监督性监测第三方服务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