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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工业学校消防系统及室内外设施维修项目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3BFFBZ00643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4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工业学校消防系统及室内外设施维修项目设计招标文件补疑 2023BFFBZ00643 各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专家论证费用统一为3万元。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 投标人业绩调整如下: 投标人业绩 9分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新建(或公共建筑工程维修改造)项目设计业绩(该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同时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的,每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满分9分。 注:1.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参与评分。 2.投标人须按第二章附录3要求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3.“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工业厂房或居住建筑设计业绩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业绩调整如下: 项目负责人业绩 6分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新建(或公共建筑工程维修改造)项目设计业绩(该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同时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的;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6分。 注:(1)以上业绩中,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在该项目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2)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未同时提供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①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②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3)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上述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若该证明材料与(2)中第②项条款反映的要素(如建筑面积、项目负责人名称等)不一致,则以(2)中第②项条款要求的文件为准。 (4)“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工业厂房或居住建筑设计业绩不予认可。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5月15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4、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示范文本”中: “开立人获得通知, (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编号为2023BFFBZ00643(标段编号)的合肥工业学校消防系统及室内外设施维修项目设计(标段名称)投标(即“基础交易”)”中“ 年 月 日”可以填写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本项目补疑发布的最新开标时间。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学林路与烈山路交汇处西南角 联系人:唐工 联系方式:0551-62631633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30、66223831 2023年4月2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