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第十中学建筑外立面及地下室维修工程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3BFFBZ00641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4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第十中学建筑外立面及地下室维修工程设计 招标文件补疑1
2023BFFBZ00641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答疑回复部分内容
1、奖项荣誉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的获奖是否可计分?
答:可以计分,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获奖证明材料。
2、奖项荣誉中,我方有项奖项为“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2022年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勘察设计成果[工程总承包类]二等奖”,请问此奖项是否可计分?
答:可以计分,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获奖证明材料。
3、奖项荣誉中,学校工程里组团或单体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类奖项是否可计分?
答:可以计分,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获奖证明材料。
4、需现场递交的文件是否只有含有多媒体演示文档的U盘?对封套是否有详细要求?
答:是。多媒体演示文档的U盘封套无要求,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1、招标文件P17中“
1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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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封装和递交要求。加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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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以下简称“设计方案”封装及递交要求:
本项目设计方案封装和递交按下列要求执行,如未按下列要求编制和提供的,可能导致设计方案不得分:
1.自带解说词的多媒体视频文档或带有解说词的PPT或多媒体形式的演示文档:1 份(采用光盘或 U 盘存储介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密封提交。
注:①演示文档在方案设计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播放,无需投标人员进入评标现场,播放时间不多于8分钟。如演示文档无法播放的,则视为放弃多媒体演示环节。
②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其他各类形式进行的方案汇报,否则设计方案不得分。
二、本项目不接收展板或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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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变更为“
1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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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视频文档或带有解说词的PPT或多媒体形式的演示文档封装和递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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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多媒体视频文档或带有解说词的PPT或多媒体形式的演示文档封装和递交按下列要求执行:
1.自带解说词的多媒体视频文档或带有解说词的PPT或多媒体形式的演示文档:1 份(采用光盘或 U 盘存储介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密封提交。
2.演示文档在方案设计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播放,无需投标人员进入评标现场,播放时间不多于8分钟。如演示文档无法播放的,则视为放弃多媒体演示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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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文件P47页中“
投标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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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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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新建(或维修改造)均可)项目设计业绩(该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同时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的,每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0平方米的学校项目工程设计业绩,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
1和2合注:
1.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参与评分。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1)和(2)要求的,不重复计分。
2.投标人须按第二章附录3要求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3.“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工业厂房或居住建筑设计业绩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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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变更为:
“
投标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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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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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新建(或维修改造)均可)项目设计业绩(该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同时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的,每个业绩得3分,本小项满分9分。
注:
1.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参与评分。
2.投标人须按第二章附录3要求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3.“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工业厂房或居住建筑设计业绩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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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招标文件P48页中:“
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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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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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新建(或维修改造)均可)项目设计业绩(该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同时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的;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0平方米学校项目工程设计业绩,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
注:(1)以上业绩中,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在该项目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1)和(2)要求的,不重复计分。
(2)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未同时提供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①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②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3)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上述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若该证明材料与(2)中第②项条款反映的要素(如建筑面积、项目负责人名称等)不一致,则以(2)中第②项条款要求的文件为准。
(4)“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工业厂房或居住建筑设计业绩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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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变更为:“
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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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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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新建(或维修改造)均可)项目设计业绩(该业绩服务内容至少同时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的每个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6分。
注:(1)以上业绩中,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在该项目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2)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未同时提供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①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②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3)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上述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若该证明材料与(2)中第②项条款反映的要素(如建筑面积、项目负责人名称等)不一致,则以(2)中第②项条款要求的文件为准。
(4)“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工业厂房或居住建筑设计业绩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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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P49页:“
投标人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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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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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
1.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类奖项的:省级及以上,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2.学校工程项目设计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类奖项的:省级及以上,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1)同一个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分一次,并以最高得分计分,同一项目同时满足1、2条要求的,仅计分一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 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4)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5)本项目“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工业厂房或居住建筑设计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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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变更为:“
投标人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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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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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
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类奖项的:省级及以上,每个奖项得2分,本项满分4分;
注:(1)同一个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分一次,并以最高得分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 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4)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5)本项目“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工业厂房或居住建筑设计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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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P49页中:“
拟任项目负责人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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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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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学校工程项目设计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类奖项的,省级及以上,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1)同一个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分一次,并以最高得分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或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4)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5)本项目“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工业厂房或居住建筑设计项目不予认可。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荣誉证书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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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变更为:“
拟任项目负责人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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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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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任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类奖项的,省级及以上,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1)同一个项目多次获奖仅计分一次,并以最高得分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扫描件。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截图(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或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4)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5)本项目“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工业厂房或居住建筑设计项目不予认可。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荣誉证书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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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10时00分”,现延期到“2023年5月15日10时0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2023年5月15日10时00分”。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7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唐工
电话:0551-62631633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11、66223914、666223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8日
附件:2023bffbz00641项目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