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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3号线南延线、4号线南延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3BFFWZ00704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4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3号线南延线、4号线南延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2023BFFWZ0070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由于环保验收的备案并未有明确规定验收报告一定加盖甲方公章,所以想请问提供以下三项材料是否可以作为与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1、验收报告;2、环保验收通过的评审意见专家签字;3、网上已公示截图。 答:不可,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唐工 联系方式:0551-6900906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05、66223831 2023年5月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