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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甘棠路TOD项目销售代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3BFFWZ00705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4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甘棠路TOD项目销售代理服务项目补疑1 (2023BFFWZ00705)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项目营销节点,如大概开盘时间?首开地块哪个先施工开发?首开楼栋、货值? 答:暂未确定,以甲方通知为准。 2.售楼部选址有无确定;售楼部开放时间;需不需要临展点? 答:暂未确定,以甲方通知为准。 3.首开销售目标多少?有无清盘时间要求? 答:暂未确定,以甲方通知为准。 4.有无产品规划文本?地块户型面积分布? 答:暂未确定,以甲方通知为准。 5.项目核心问题及诉求? 答:详见“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投标单位须结合项目区位进行销售代理工作。 6.地块142.83亩的住宅用地里面AB地块分别是多少亩? 答:A地块住宅占地约64.83亩,B地块住宅占地约45.83亩。 7.请问可否提供项目的规划文本? 答:暂未确定,以甲方通知为准。 8.请问能否能提供销售节点、任务目标? 答:暂未确定,以甲方通知为准。 9.请问销售代理合同代理点数是指住宅,是否包含商业? 答:住宅。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招标文件P64页(一)项目团队配备要求中“上述人员需附人员基本信息及主要业绩等作为合同组成部分。合作期间除甲方要求更换的人员外,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经理及经理级别以上人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 现修改为:“上述人员需附人员基本信息及主要业绩等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人员配置人数须根据实际销售节点和销售阶段来进行匹配,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人员配置总人数不超过21人。合作期间除甲方要求更换的人员外,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经理及经理级别以上人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路17号 联系人:储工 电 话:0551-69009058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4、66223831 2023年5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