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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FFZ00786
项目名称:合肥市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标准站、浮船站)第三方运维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细则中“实验室能力”评分项第3条变更为“3.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需建立覆盖水质常规指标监测资质能力的独立化学实验室,并承诺运维期间涉及站点常规参数(水质五参、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盐等)的水样实验室比对工作由上述实验室承担,得2分。”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细则中“团队人员”评分项第1条项目负责人变更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证书的,得3分。”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细则“团队人员”评分项“4、技术人员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安全集成)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涉及数据采集前端设备、数据管理平台对接以及专网传输等,要求的人员证书与项目本身相适应。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方向较多,安全集成方向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更为符合,且不具有限制性,满足此项要求的单位不少于3家。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细则“投标人综合实力”评分项第2条“2.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方向)的,得2分。”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涉及数据采集前端设备、数据管理平台对接以及专网传输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能体现投标人信息安全服务资质水平,认证方向较多,安全集成方向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更为符合。本条设置与项目实际相关,且不具有限制性,满足此项要求的单位不少于3家。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细则“投标人信誉”评分项“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未被相关行政部门评为环保不良企业、公开行政处罚、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的(网站公示或正式文件通报),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设置此评分项旨在鼓励无履约劣迹企业参与项目,正向激励引导相关行业保证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是对企业层面的考量,主要针对水站集成商、运维商因监测数据质量、运维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受到过政府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与交通部门的违停处罚、城管部门的违停处罚等面向个人的处罚并不相同。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繁华大道304号
联系方式:0551-63508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