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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SS16-C-18-02、SS16-D-11-01、SS16-D-10地块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3BFSBZ01076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SS16-C-18-02SS16-D-11-01SS16-D-10地块设计补疑1

2023BFSBZ01076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合肥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SS16-C-18-02SS16-D-11-01SS16-D-10 地块设计项目的联合体协议,盖电子章是否可以?

答:可以,联合体各方均须盖章。

2.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6.1项目总协调人要求,本项目中标人标后需明确一名总院副院长及以上级别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协调人须为联合体中牵头人人员)担任本项目的总协调、调度工作(标后提供单位聘书或相关聘用文件等证明材料),负责统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请问:我院总院副院长职级的人员在本院聘用的职级名称为副总经理,提供副总经理的任职证明是否同样予以认可?(职级是一样级别,只是叫法不一样,副院长和副总经理)

答:予以认可。

3.电子版设计方案文本是否必须用doc格式文件提交?是否有纸质版设计方案文件要求。

答:(1)电子版设计方案的文本文件采用doc格式文件;图形文件采DWG格式文件。(2)无需递交纸质版设计方案文件。

4. 电子文本版面有无要求?是否必须用A3版面?

答:无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

5. 投标文件总容量不超过200M是否包含多媒体文件?

答:不包含多媒体文件。

6. 请明确本次投标为明标或暗标?

答:明标。

7. 请明确《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4.1 方案设计内容”是投标阶段的方案设计内容要求,还是中标后的方案设计内容要求?

答:投标方案及中标后的方案设均应考虑《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8. 招标文件46页投标人业绩中开头(如为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而招标文件47页投标人业绩结尾黑体部分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评审业绩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请问是牵头人提供还是联合体人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答:投标人业绩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9. 请问投标人奖项是否也是联合体人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答:投标人奖项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10.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投标人提供的初步评审业绩和投标人业绩是否需要体现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工作内容,请明确。

答:均需体现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工作内容。

11.本项目需要制作设计方案,系统中未见项目基础资料,请问本项目的设计基础资料能否提供?

答:不提供。

12.招标文件第46页投标人业绩要求中,是否可以提供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类型的)业绩?

答:可以提供,需充分反应第46页投标人业绩的各项指标。

1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2投标人业绩要求是否提供一项资格审查业绩即可?

答:是。

14.投标文件格式“八、信用评价等级承诺”“致:合肥经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请问是否需要变更以招标人名称为准还是保持不变以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答:修改为合肥蜀新园投资有限公司

1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封装和递交要求。加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请明确加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的材料?请问下线是否需要递交纸质版设计方案?

答:设计方案无须在加密文件中提交,无须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技术方案文件。

16.本次投标是暗标还是明标?

答:明标。

17. 产品比例有没有明确要求?

答:暂时没有。

18. 招标文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的规定,是设计中单体面积不能超过3万平面吗?可以突破吗?

答:可以突破。

19. 产业定位有没有明确要求?

答:暂时没有。

20. SS16-C-18-02地块北边的产业园基础资料能否提供?尤其是地库资料?

答:暂不提供,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1.三个地块的指标是否可以总体平衡?

答:可以。

22.三个地块是否需要考虑分期建设开发?

答:自行考虑。

23.招标文件第261.4.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请问与招标文件第5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2)牵头方须符合上述 3.11)条要求,联合体非牵头方(如为 3 家组成联合体的,则其中任意一家非牵头方)须符合上述 3.12)条要求。对资质等级要求有冲突,是否以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

答:以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

24. 招标文件P46页投标人业绩中,对于评分业绩的要求前后表达不一致;请问是否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都认可?如果认可,那么投标人获奖是否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获奖也认可?

答:(1)投标人业绩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2)投标人奖项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25. 招标文件 P49-50页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获奖、荣誉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在获奖项目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如获奖项目业绩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另提供获奖项目业绩审图合格证证明项目负责人在此获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蜀新园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68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551-62589534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8866223831

2023620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0日

附件:2023BFSBZ01076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