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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庐江)LNG应急调峰储备站及配套管线无损检测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3BFFBZ01251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庐江)LNG应急调峰储备站及配套管线无损检测单位招标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FFBZ01251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1.贵单位招标文件编号为2023BFFBZ01251的合肥(庐江)LNG应急调峰储备站及配套管线无损检测单位招标文件25-27页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2022 年 10 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由于我单位的社保是母公司代缴,缴费证明材料中缴纳单位显示为我母公司。是否可以在缴费证明材料后附上我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证明,这样是否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望澄清为盼。(因为这个问题,前面已经被废标过一次) 答:本招标项目中若投标人拟投入所有人员社保由母公司代缴的,投标文件中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母公司社保缴纳证明资料外,另外须同时出具投标人与母公司股权关系证明,则母公司代缴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给予认可,否则不予认可。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2.招标文件的第26页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评片人资格要求取得射线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磁粉检测(MT)、液体渗透检测(PT)任意两项Ⅱ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不少于3人,每人提供的任意两项Ⅱ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是否必须包含射线检测(RT)证书。 答:是的,每人提供的任意两项Ⅱ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中必须包含射线检测(RT)证书。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3.招标文件的第26页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审片人是否可以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答: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审片人,但须同时满足项目负责人及审片人要求。 4.招标文件的第26页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审片人同时具有取得射线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两项Ⅲ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因审片人主要工作是对射线检测的底片进行复评和审核与超声波检测无相关关联,此项是否可以更改为具有取得射线检测(RT)一项Ⅲ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二.招标文件变更部分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现变更如下:“ 人员岗位 数量 资格要求 技术负责人 1人 同时具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磁粉检测(MT)、液体渗透检测(PT)任意两项Ⅱ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 2.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 评片人 不少于3人 同时具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磁粉检测(MT)、液体渗透检测(PT)任意两项Ⅱ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每人提供的任意两项Ⅱ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中必须包含射线检测(RT)证书。 2.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 审片人 不少于1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如审片人为1人,须同时具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检测(RT)、超声波检测(UT)两项Ⅲ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 (2)如审片人为2人及以上,须满足一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检测(RT)Ⅲ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另一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超声波检测(UT)Ⅲ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 注: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审片人,但须同时满足项目负责人及审片人要求; 注:1.投标人应提供上表中上述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注册证书证书扫描件。具体资格要求详见上表,所有证书须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表中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人员2022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上述人员2022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上述人员2022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 本招标项目中若投标人拟投入上述人员社保由母公司代缴的,投标文件中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母公司社保缴纳证明资料外,须同时出具投标人与母公司股权关系证明。”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现变更如下:“ 人员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和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2022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2022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2022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 本招标项目中若投标人拟投入上述人员社保由母公司代缴的,投标文件中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母公司社保缴纳证明资料外,须同时出具投标人与母公司股权关系证明。”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 联系人:储工 电 话:0551-6519193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7;66223831 2023年6月2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8日
附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