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重点局项目二处2023年度计划开工的市政路桥工程地下管线测量
原项目编号: 2023BFFBZ01419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7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重点局项目二处2023年度计划开工的市政路桥工程地下管线测量-1标段 招标文件补疑1 2023BFFBZ01419-1 一、投标人答疑回复内容 1.招标公告中:第5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第27页,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注册证书是否指注册测绘师证书?(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一致)(目前注册测绘证师书没有单位名称,网站可查询单位名称) 答:详见变更公告内容。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0页,第21页,10.12投标所需资料(3)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证书证件应在有效期内,(6)具体资料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第三章“评标办法”体现的是测绘服务类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体现,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一般是建筑施工项目中用到,本项目属于服务类工程,所以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是否不需要提供安生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 答:是。 3.业绩:第25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数量:1个,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数量:4个,资格审查中的1个业绩是否允许与详细评审标准业绩重复? 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得参与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中投标人业绩评审,但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业绩进行评审,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中投标人业绩可以与项目负责人业绩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 P57页,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信用评价”条款。此项信用评价范围过于狭小,只针对了合肥市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单位,同时存在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嫌疑,建议取消或扩大信用评价范围。 答:详见变更公告内容。 5.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专业范围须含工程测量中的地下管线测量专业子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投标人“(2)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专业范围须含工程测量中的地下管线测量专业子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的《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中的:“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自然资源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要求的发证机关不一致。因此建议资格颁发机构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改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答:详见变更公告内容。 二、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中: (1)1标段计划项目增加“锦绣大道(上海路-山东路)工程”; (2)2标段计划项目中“江淮大道(繁华大道—货运外绕线)”,变更为:“江淮大道(新桥大道—货运外绕线)”;计划项目增加“钟油坊路(裕溪路-滨河路)工程”。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2)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专业范围须含工程测量中的地下管线测量专业子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现变更为:“(2)具有测绘(专业范围须含工程测量中的地下管线测量专业子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4.删除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中“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内容。 5.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 信用评价 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最新的合肥市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结果的相关材料进行评价。 1)信用评价为A级,得5分; 2)信用评价为B级,得3分; 3)信用评价为C级,得1分; 注:(1)投标人信用等级情况确定方式如下: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最新公布的合肥市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为准。 (2)投标人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用评价承诺,如未提供信用评价承诺或提供的信用评价承诺与投标人实际信用不符的,不予加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 ”,变更为:“ 信用评价 5分 投标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单位信用评价: (1)最高等级的,得5分。 (2)次高等级,得3分, (3)次高以下等级的,得1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评价单位的评价结果文件或评价单位官网文件截图或相关证书扫描件。评价结果文件或评价单位官网文件截图中须体现投标人名称; (2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投标人名称,须另附评价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投标文件中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信用等级即为信用等级颁发单位颁发的信用等级级别(如最高信用等级、次高信用等级等)。如无相应承诺,本项不得分。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信用等级级别进行核实,如经核实信用等级颁发单位颁发的信用等级级别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内容不符,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提交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551-62622120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47、66223831 2023年 7月2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