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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单位-2标段(2次)

     原项目编号: 2023BTFWN01819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单位-2标段(1次)磋商文件补疑2

2023BTFWN01819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部分

1.“第三章 招标人要求”中“二、服务内容及要求”的第三点投保主要国家或地区明细里写明“新客户不得少于20万美元”,本身保单内设置了自行掌握限额,且我公司对于客户申请额度并无下限金额要求,实际批复结果也会参考买方资信情况进行批复,故建议此句删去。

答:删除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 招标人要求”中“新客户不得少于20万美元”的要求。

2.“第三章 招标人要求”中的“六、出口指定客户”中列明“一年内不能减少”,建议改为“在买方经营未出现重大变化或偿付能力未出现波动情况下,一年内不能减少”。

答: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 招标人要求“六、出口指定客户”中“一年内不能减少”修改为“在买方经营未出现重大变化或偿付能力未出现波动情况下,一年内不能减少”。

3.“第三章 招标人要求”中的附表备注中已列明“信保限额为最低要求,否则投保无效”,建议在“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的2.2.2分值分配上重新考虑,例如“信保限额”占比14分是否无法体现差异性?以及“其他支付方式下费率报价”是否和保单执行的单一费率有所冲突?

答:不予修改,按磋商文件执行。

第二部分:延期部分

1、原磋商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081414:30”,现延期到“2023081814:30”;

2、磋商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二楼评标室(十)。

 

注:此补疑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铭传路1000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5530965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8866223831

2023814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4日

附件:2023BTFWN01819项目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