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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测绘服务单位采购
原项目编号: 2023BFFWZ01599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测绘服务单位采购 项目编号:2023BFFWZ01599 各投标人: 1.将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 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项修改为: “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拟配备项目负责人具有下列业绩(拟配备项目负责人须在以下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1、具有房产测绘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 2、具有土地勘测定界及不动产权籍测绘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 3、具有规划测量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规划定位放线和规划核实),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 4、具有工程测量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地形图测绘、平面控制点测量和高程控制点测量),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满分3分。 注:1.投标人提供业绩如为框架合同、定点合同、年度合同,同时又提供与上述合同存在关联关系(包含关系)的各个单项(子)合同业绩,则只认可一个合同业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1)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体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关键内容的,须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2)正在履约或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等); 3.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5.本招标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详细评审)数量:4个。” 2.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2日11:00”,现延期到“2023年8月31日11:00”;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2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蓝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 联系人:裴伟 联系方式:0551-6565502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196、66223831 2023年8月1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