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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3BFFBZ01605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0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2023息化项目监理服务招标文件补疑

2023BFFBZ01605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1.设定了合肥市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计分标准明显不妥,限制了区域性限制和企业信用等综合评价作为本地特色。根据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关于“合肥市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计分标准”与“合肥市招投标活动”的互相关联欠妥的建议”的回复,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1年9月13日印发的《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中,已对信用分分值作了相应调整,导则指出并非必须项。本条设置AAA起步门槛就有一定的局限性,对地域的限制、经济指标有过多的要求,限制了信息系统监理企业发展或者成立时间不长的企业,有排除信息系统监理企业的嫌疑,有失招标的公平公正性。本项针对AAA已经有免收保证金的政策,再进行加分,不利于其他行业或者信息化行业监理投标,有失公平。

 同时2021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市监反垄规〔2021〕2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不能将经营者在本地区的业绩、所获得的奖项荣誉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或者用于评价企业信用等级,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对外地经营者设定歧视性的资质资格要求或者评标评审标准等要求。建议删除。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相关评审标准按变更后的内容执行。

2.关于3.工信部颁发的数据中心机房规划设计工程师证书;4.工信部颁发的软件测试工程师证书;本项不是国家统考证书,应和前述人员选择同类国家职业目录证书或者删除。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前附表3.7.1---监理大纲编制的特殊要求提到,监理大纲编制最多不超过50页,是否指的是评分标准中6分内容的监理大纲,不涉及质量、进度控制措施,投资、变更控制措施,合同、信息、安全管理措施,对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协调方法和措施,全电子化管理服务方案等相关评分内容?

答:是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1“监理大纲编制最多不超过50页”指的是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监理大纲。监理大纲内容不涉及质量、进度控制措施,投资、变更控制措施,合同、信息、安全管理措施,对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协调方法和措施,全电子化管理服务方案相关评分内容。

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提到,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据了解,信息化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设计单位主要在前期充当咨询可研性调查、初步设计等角色,实际上大部分情形不参与后期的的项目建设及项目的交付验收,所以验收报告上也不会体现设计单位的章。建议更改为: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盖章即可)。

答:详见变更部分内容。业绩证明材料按变更后的要求执行。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答复部分

1.原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

投标人信用评价

3分

根据投标人在合肥市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情况:AAA信用等级得3分;AAA以下信用等级得2分,未获得信用评价等级,不得分。
注:(1)投标人信用等级情况确定方式如下: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最新公布的合肥市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为准。如投标人在“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不分资质等级)”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分资质等级)”中的信用等级不一致的,以投标人获得的较高信用等级为准(如某企业在“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不分资质等级)”中信用等级为AAA级,同时在“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分资质等级)”信用等级为AA级或无评价级别,则本项计为AAA级)。
(2)投标人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用评价承诺,如未提供信用评价承诺或提供的信用评价承诺与投标人实际信用不符的,不予加分,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若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

投标人认证证书

3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认证、信息安全管理认证、信息技术服务认证证书,每提供一证书得1分,最高3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现变更为:

投标人认证证书

6分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认证、信息安全管理认证、信息技术服务认证证书,每提供一类证书得2分,最高6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认监委网站查询,否则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认监委网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2.原招标文件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现变更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0551-69009063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05、66223831

2023年817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7日

附件: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招标文件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