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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智能科技园六期项目跟踪审计
原项目编号: 2023BFJWZ01727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智能科技园六期项目跟踪审计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FJWZ01727 1.招标文件P60“投标人荣誉”2018 年 1 月 1 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跟踪审计)项目奖项荣誉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 2 分,满分 4 分。 疑问:根据理解,本项是考察投标人在全过程造价控制(或跟踪审计)项目中的实施能力及服务水平,通过创优创奖评优评先来体现,请问投标人实施的全过程造价控制(或跟踪审计)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的,或者是优秀评选的,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提供“2018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跟踪审计)项目奖项荣誉的,地市级及以上的”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P58页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备注:如提供的上述业绩为入库类项目: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的扫描件。如无单个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需提供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任务分配的证明材料代替。证明材料中至少需包含委托任务名称及委托时间、投资额等,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时间和投资额以单个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任务分配的证明材料中任务委托时间和投资额为准。项目负责人姓名须在框架合同或在单个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或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任务分配的证明材料中体现,否则不予认可。 问:我公司提供某审计局入库类项目,由于项目最初与审计局签订的入库合同,后该审计局设立了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审计项目均由审计中心负责,请问由审计中心开具的业绩证明,是否认可与该审计局开具的证明业绩具有同等效力? 答:予以认可。 3.招标文件第60页 投标人荣誉:2018 年 1 月 1 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跟踪审计)项目奖项荣誉的,地市级及以上的每个得 2 分,满分 4 分。 疑问:由于各个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荣誉名称有所不同,请问我公司***跟踪审计项目获得***协会颁发的优秀成果“造价咨询”奖是否符合要求? 答:投标人提供“2018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或跟踪审计)项目奖项荣誉的,地市级及以上的”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合作创新园9号楼 联 系 人:李莹莹 电 话:0551-6383292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912 2023年8月2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