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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维修服务单位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3BFFWZ01970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维修服务单位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3BFFWZ01970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维修改造(或装饰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业绩(注:上述“维修改造”系指维修或改造均予以认可),且单个合同总金额20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的,每个业绩得2分;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每个业绩得3分。本子项最多记取2个业绩,满分6分。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项目业绩(注:上述“维修改造”系指维修或改造均予以认可),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得3分”。 请问:项目负责人担任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成员配备:3.拟派项目成员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请问:我公司提供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代替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二、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0-9分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维修改造(或装饰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业绩(注:上述“维修改造”系指维修或改造均予以认可),且单个合同总金额 200 万元(含)-300万元(不含)的,每个业绩得2分;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300 万元的,每个业绩得 3 分。本子项最多记取2个业绩,满分 6 分。 2.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项目业绩(注:上述“维修改造”系指维修或改造均予以认可),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300 万元的,得 3 分。 注:1.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 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 (3)其他材料: /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材料说明:(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证明材料已有合同甲方单位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3)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金额),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正在履约的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项目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1、2项要求的,仅按最高得分计分一次。 项目成员配备 0-8分 1.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说明:证书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所需资料”),得 2 分。 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2 分。 3.拟派项目成员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2分。 4.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中具备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 2 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社保证明材料; (2)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3)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仅取一个证书得分,并以最高得分计分。 ”,现变更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0-9分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维修改造(或装饰维修改造)工程项目业绩(注:上述“维修改造”系指维修或改造均予以认可),且单个合同总金额 200 万元(含)-300万元(不含)的,每个业绩得2分;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300 万元的,每个业绩得 3 分。本子项最多记取2个业绩,满分 6 分。 2.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项目业绩(注:上述“维修改造”系指维修或改造均予以认可),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 300 万元的,得 3 分。 注:1.上述要求的业绩须为: 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 (3)其他材料: /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材料说明:(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证明材料已有合同甲方单位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3)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金额),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4)正在履约的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项目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1、2项要求的,仅按最高得分计分一次。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业绩中任职“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否则不予认可。 项目成员配备 0-8分 1.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说明:证书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所需资料”),得 2 分。 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2 分。 3.拟派项目成员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说明:证书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所需资料”),得 2分。 4.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中具备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 2 分。 注:(1)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社保证明材料; (2)社保要求: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3)同一人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仅取一个证书得分,并以最高得分计分。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安路与繁华大道交口安徽省国际会展中心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 0551-65790295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783、66223831 2023年9月18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