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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机构招标
原项目编号: 2023BTHWZ01908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机构招标-1标段补疑1 (2023BTHWZ01908-1)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P26页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为“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2.其他要求:如投标人为合伙制机构,在本单位任职的资产评估师不少于5名;如投标人为公司制机构,在本单位任职的资产评估师不少于8名。(1标段、2标段均须提供) 注:1.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如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名单(格式自拟)及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一标段、二标段均须提供);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下: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人员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现变更为:“ 其他要求(1标段) 1.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2.其他要求:如投标人为合伙制机构,在本单位任职的资产评估师不少于5名;如投标人为公司制机构,在本单位任职的资产评估师不少于8名。 注:1.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如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名单(格式自拟)及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下: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人员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第二部分 延期部分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7日11:00”,现延期到“2023年10月09日10:00”; 2.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7日11:00”,现延期到“2023年10月09日10:00”;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2号拍卖厅。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西藏路与紫云路交口 联系人:于工 电 话:633500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4、66223831 2023年9月2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