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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超声波流量计检测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3BFFWZ01956

     原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超声波流量计检测服务项目补疑

项目编号:2023BFFWZ01956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71页“服务要求”中的第4条“中标人应委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超声波流量计检测,”这一条的要求指向性比较强,是否可以理解为贵司指定法定计量机构为本次检测的单位?我司作为具有CNAS资质的第三方校准机构且有超声波流量计的资质,但是仍不满足此条的要求,故有此疑问。

   答:招标文件无任何表述指定某一单位为本次检测的单位,而是要求“中标人应委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超声波流量计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本次招标拟选择一家单位,负责提供超声波流量计清洗维保、实流标定、第三方检测、流量计拆装、包装运输等服务,针对超声波流量计实流标定、第三方检测,中标人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可自行检测并提供合格的检定证书;中标人若不具有此授权证书,可委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提供合格的检定证书。

   2、根据招标文件第5页的3.1.6中的“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本次中标单位不是法定计量机构(事业单位),那等于就是联合体投标,跟这条也相悖。

   答: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未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551-65191932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869、66223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7日

附件: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超声波流量计检测服务项目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