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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含庐江、寿县子公司)2024-2026年度燃气管道安装工程监理单位

     原项目编号: 2023BFFBZ02298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含庐江、寿县子公司)2024-2026年度燃气管道安装工程监理单位  补疑

项目编号:2023BFFBZ02298

各投标人:

1.针对“司为合肥燃气集团定点监理单位,签订合同时建设单位名称为“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由于“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12月名称变更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本次投标相关数据需由建设单位开具业绩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请问业绩证明文件如加盖公章显示的建设单位名称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是否予以认可。”的疑问。

答:“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2月变更名称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且业绩证明材料中加盖建设单位名称为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公章或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公章。

2.针对“在“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含庐江、寿县子公司)2024-2026 年度燃气管道安装工程监理单位”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职称的得2分”,按照现有规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已经取消了职称要求,因而招标文件的该要求标准过高,建议取消对总监理工程师有高级职称的要求。”的疑问。

答: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取消职称要求与本次招标评审要求无关。参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同时结合本项目特点,将招标文件中“人员资格”评审项的第1条修改为: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最多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资格证书扫描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466号12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65191932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

联系方式:0551-6622319666223831

 

2023年10月2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含庐江、寿县子公司)2024-2026年度燃气管道安装工程监理单位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