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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南新庄城中村改造复建点项目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3BFSBZ02287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南新庄城中村改造复建点项目监理项目招标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FSBZ02287

各投标人:

1、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现修改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累计不多于2个监理业绩(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包含在内)。业绩要求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或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4亿元)的民用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上述要求业绩中需包含装配式建筑。

重点评审因素如下:

1.与本项目的特征匹配性;

2.项目的建设规模;

注:

(1)正在履约或已竣工验收的项目业绩均予以认可。其中,已竣工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正在履行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投标人应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

已完成业绩须提供:

①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②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③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或监理业务手册或总监信用手册。 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工程总投资额、总建筑面积)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正在履约业绩须提供:

①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②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③业主盖章的正在履约证明材料。

3)投标人业绩与总监业绩可重复计取。

4)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欣蜀置业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

人:张工

   话:0551-6586576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261;66223831

2023年1025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5日

附件: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