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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南淝河路(锦绣大道-万泉河路)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3BFFBZ02333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0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南淝河路(锦绣大道-万泉河路)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3BFFBZ02333 各投标人: 以下为投标人疑问答复。 1.招标文件第89页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5.2 支付申请:工程开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监理费费率*60%*40%支付监理费(监理费费率=初步设计概算已批复的总监理费/初步设计概算已批复的总工程建安费用),累计支付至监理范围内完成工程量的 40%时停止拨付,竣工验收、绿化工程管养期满、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价的 80%,移交完成、竣工资料归档备案完成付至审计价的 97%,双方同意以审计结算金额为准。3%的余款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一年)满合格后支付完毕。” 请问:施工阶段我方最多只能收取至监理费的40%,我方认为此支付方式不太合理,请问能否调整?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夏工 电 话:0551-6265941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81、66223831 2023年11月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