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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栖云里项目2024年第一批次分销公司
原项目编号: 2024BTFWN00012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栖云里项目2024年第一批次分销公司(二次)招标文件补疑1 2024BTFWN00012 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前附表须知17补充约定修改如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1家的; (2)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的; (3)中标人均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1家的或经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的供应商的,应重新发布采购信息。 二、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如为1家及以上时,本项目可继续在规定时间开启响应文件。如通过有效性评审的供应商>1家,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推荐成交人;如通过有效性评审的供应商为1家时,按照谈判方式推荐成交人。谈判方式评审方法、流程及注意事项为: 1.谈判方式及流程(通过有效性评审的供应商为1家): (1)谈判小组将与通过有效性评审的一家供应商就响应报价、施工方案等内容进行谈判。供应商最终承诺报价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谈判并不进行二轮报价。 2.谈判注意事项: (1)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记录。 (2)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可能低于成本或者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谈判小组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供应商进行必要的说明或补正,经谈判小组认定其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响应。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采购文件的报价,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供应商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3)供应商最终报价与公布的预算价(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相比降幅过小,或供应商最终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其响应。”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人要求: 中标供应商数量与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数量关系详见下表: 有效供应商数量 中标供应商数量 2家以上 2家中标单位 2家 1家或2家中标单位 1家及以下 流标 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如为2家及以上时,本项目可继续在规定时间开启响应文件。经初步评审后有效供应商≥2家时,按询比采购文件约定进行综合评估并确定结果;经初步评审后有效供应商≤1家时,本项目按流标处理。现修改如下:“ 中标供应商数量与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数量关系详见下表: 有效供应商数量 中标供应商数量 2家以上 2家中标单位 2家 1家或2家中标单位 1家 1家 0家 流标 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如为1家时,本项目可继续在规定时间开启响应文件。经初步评审后有效供应商>1家时,按询比采购文件约定进行综合评估并确定结果;经初步评审后有效供应商<1家时,本项目按流标处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琥珀五环城 13 楼 联系人:李经理 电 话:0551-6266197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0551-66223280 2024月01年2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