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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肥市重点局2024-2025年度建设资金第三方托管服务更正公告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TFFZ04047

项目名称:合肥市重点局2024-2025年度建设资金第三方托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的“合肥市政府部门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的考核结果”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条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 投标人获得合肥市政府部门颁发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先进单位” 奖项荣誉的:1.一等奖的,每提供一个奖项得5分;2.二等奖的,每提供一个奖项得3分;3.三等奖的,每提供一个奖项得1分;本小项满分10分。注:(1)本项满分10分;(2)同一年度获得多个考核结果的,不累计计分,仅按最高级别奖项计分一次;(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内容时,须同时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的“安徽省政府部门综合评价结果”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条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依据安徽省政府部门对全省金融机构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发展评价结果的通报进行评分:1.优秀的,每获得一次得5分;2.良好的,每获得一次得3分。注:(1)本项满分10分;(2)针对本项,若投标人为地市级分行,可使用省级分行或总行考核结果予以计分;(3)同一年度获得多个考核结果的,不累计计分,仅按最高级别奖项计分一次;(4)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相关评审内容时,须同时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的“投标人业绩”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条修改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政府类投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托管服务项目业绩的:1.每提供一个单个合同托管资金量1亿元(含)-3亿元(不含)的,得1分;2.每提供一个单个合同托管资金量3亿元(含)-5亿元(不含)的,得2分;3.每提供一个单个合同托管资金量5亿元及以上的,得3分。 注:(1)本项满分10分;同一业绩仅计分一次;(2)政府类投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托管是指对由政府投资的市政基础工程、公益性项目工程等工程类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实行第三方资金托管,不包含工程类项目建设资金以外的其他性质资金;(3)本项对正在履约或履约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4)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工作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等,须另附下列材料之一,均未提供的不得分:①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②中标结果公示截图;③中标通知书扫描件;(5)如业绩为入库类项目: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关键评审因素,须同时提供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或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任务分配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且须经评委会认可。②入库类项目的时间,框架合同或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的时间任意之一满足即可。③同一框架合同下提供多个任务单(或认定单或单项协议)的,仅计一次分”。

4、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3月18日10:00。

更正日期:2024年03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550号

联系方式:0551-62613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更正公告4-合肥市重点局2024-2025年度建设资金第三方托管服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