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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G312合六路(新桥大道-小庙界)快速化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
原项目编号: 2024BFFBZ00361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2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G312合六路(新桥大道-小庙界)快速化改造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4BFFBZ00361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本项目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两个“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以下列内容为准。 “(二)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 致:合肥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约定条款。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将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弄虚作假法律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3相关政策要求中删除“1.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文件)。 2.保证保险产品应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3.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优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580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4.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 5.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应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执行。”表述。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福乐家园4栋 联系人:史工 联系方式:0551-62956265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6、66223831 2024年3月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