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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滨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房建零星维修
原项目编号: 2024BFFWZ00513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1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滨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房建零星维修补疑1 (2024BFFWZ00513)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房屋建筑工程维修或房屋建筑工程改造)业绩的,每个得 3 分,满分 6 分。 注:(1)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资料,业绩证明资料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3)项目负责人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2 个。 请问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是否予以认可?。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业绩予以认可。 二、招标文件对于投标人资格要求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房屋建筑工程维修或房屋建筑工程改造)业绩;请问工程装饰装修或者装修改造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P5页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房屋建筑工程维修或房屋建筑工程改造)业绩。” 变更为: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房屋建筑工程维修或房屋建筑工程改造或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或房屋建筑工程装修改造)业绩。” 二、原招标文件P57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中“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房屋建筑工程维修或房屋建筑工程改造)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 变更为: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房屋建筑工程维修或房屋建筑工程改造或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或房屋建筑工程装修改造)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 三、原招标文件P58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业绩中“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房屋建筑工程维修或房屋建筑工程改造)业绩的,每个得3分,满分6分。” 变更为: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房屋建筑工程维修或房屋建筑工程改造或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或房屋建筑工程装修改造)业绩的,每个得3分,满分6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滨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万泉河路3128号,滨湖金融服务中心D座 联系人:徐菲 电 话:0551-6519981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4、66223831 2024年3月2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