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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实践·图文信息中心建设项目监理(二次)
原项目编号: 2024BFFBZ00510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实践·图文信息中心建设项目监理(二次) 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FBZ00510 主动澄清: 1.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技术评分标准—便利化服务的评审标准为: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便利化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响应及时性以及项目人员的技术能力,人、财、物资源支持方案及优势、外部协调方案及优势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2≤合格<4 分;4≤良好<6 分;6 ≤优秀≤8 分) 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本小项不得分。” 现修改为: “本项目任务较重,须投标人全力服务于本项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任总监在建项目的数量(包括现阶段已中标即将实施的项目),便利化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响应及时性以及项目人员的技术能力,人、财、物资源支持方案及优势、外部协调方案及优势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2≤合格<4分;4≤良好<6分;6≤优秀≤8分)。为确保拟任总监全力服务于本项目,拟任总监在监项目数量越多得分越低,其他方案未提供或无任何针对性、可行性,本小项不得分。” 温馨提示 再次提醒商务评分标准—服务承诺内容:承诺在本工程服务期内(自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拟派总监无在监工程,如有在监工程,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完成相关变更程序,全力服务于本项目。合同签订前如我方未履行变更程序,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如投标人作出上述承诺,但因拟任总监在监项目过多而无法兑现“服务承诺”,投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550号合肥政务中心第二办公区 邮编:230000 联系人:完工 电话:0551-62834360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177、66223831 2024年3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