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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会展中心智慧电箱租赁接驳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4BFFWZ00479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3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会展中心智慧电箱租赁接驳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4BFFWZ00479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中要求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与投标人同属同一集团公司或管理机构的各级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的证书均予以认可)。我公司总部为独立法人单位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拟用安徽省分公司(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参与该项目投标,请问用分公司投标是否满足资格项?

答:如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母公司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予以认可。

 

2.“7、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或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相关服务资料完整移交我方,智慧电箱设备(不含电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届时电箱设备的完好率应达到90%以上,并且后续配套软件及设备要对接第三方平台时应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合同提前终止的,乙方参照前述条款履行移交资料、交付设备的义务。”第76页7.5“乙方应做好智慧电箱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服务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智慧电箱设备(不含电缆)所有权应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届时设备完好率应达到 90%。如后续设备及配套软件要对接第三方平台,乙方应随时提供技术支持。”第90页7.“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若不再续签,中标人应将相关服务资料移交我方,智慧电箱设备(不含电缆)应划作我方资产,电箱设备的完好率应达到90%以上,并且后续平台软件及设备要对接第三方平台时应提供相应技术支持。”根据招标文件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服务类项目,资产划拨涉及融资租赁;且该项目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数量是根据会展规模而浮动变化的,无明确规模依据,既无法按照以上表述划拨设备资产。建议删除该项内容或修改为“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或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相关服务资料完整移交我方,并且后续配套软件要对接第三方平台时应提供相应技术支持。”

答:本项目合同约定服务期满后或合同终止后,智慧电箱及配套软件仍归乙方所有。

 

3.招标文件P74和P87的租金价格不一致,请问如何理解?

答:详见本项目补疑1的“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4.以租赁单价为“160元/展期”举例,请问展期计价的定义具体是指?比如:某某糖酒会,为期7天,也就是说展期是7天;然后7天展期内每天的租金是160元?即160*7=1120?还是整个7天展期内的租金是160元?

答:本项目以展期作为结算单位,不以展期内天数作为结算单位。1个展期系指展会的开展日期到展会的结束时间。例:某一款电箱的基准价格为160元/展期,则160元为整个展期该电箱的基准价格,即若某展会为3天,则该电箱在展会3天的合计基准价格为160元;若某展会为7天,则该电箱在展会7天的合计基准价格为160元。

 

5.甲方是否提供400V低压电源?电线电缆的各种截面积规格分别是多少?从电源点到各展台的长度分别是多少米?

答:招标人提供400V取电处,线缆规格和长度由展台实际位置和用电负荷决定,投标人可到现场勘验。招标人可为勘验提供便利及展会保障技术细节。

 

6.有关技术细节看能否提供一个甲方的技术负责人的电话,我们再进一步联系确认技术要求细节。

答:请联系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联系人(联系方式:0551-65790295)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政文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锦绣大道3899号滨湖国际会展中心

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0551-65790295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要素大市场A区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69、66223831

2024年3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2日

附件: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