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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服务(2024年度)
原项目编号: 2024BTFWN00191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服务(2024年度)项目补疑1 (2024BTFWN00191)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回复 投标主体是总公司,在提交业绩证明时候可以用到所在地(合肥分公司)的业绩文件吗? 答:合肥分公司业绩予以认可。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投标人须具有便利化服务能力,便利化服务能力系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投标阶段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中标后由招标人核实,如不满足,招标人有权按弄虚作假上报监督管理部门: (1)在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范围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2)在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范围注册成立的; (3)承诺中标即在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范围设立服务机构,或委托相关单位作为服务机构。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阜阳路17号 联系人:侯工 电 话:69009052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4、66223831 2024年5月1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