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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2024-2025年度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

     原项目编号: 2024BFYBZ01050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2024-2025年度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YBZ01050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澄清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审标准——拟委任人员资格中“2.除拟任巡查组组长外,拟委任的其他人员中每提供一名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每配备一名得2 分,满分6 分。”现变更为:“2.除拟任巡查组组长外,拟委任的其他人员中每提供一名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每配备一名得2 分,满分6 分。”其余要求不变。

第二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

1、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2024-2025年度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招标文件P61-62页:拟委任人员资格中1.拟委任巡查组组长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2 分,满分 2分。2.除拟任巡查组组长外,拟委任的其他人员中每提供一名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每配备一名得2 分,满分6 分。

1、2 合注:

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

2.同一人具有多项证书的,仅计取一个证书得分;同一证书的不同专业只计取一次,且同一类证书仅计取一次。

3.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人员 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请问:除拟任巡查组组长外,其他人员配备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退休人员不予认可。

2、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2024-2025年度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招标文件P61-62页:拟委任人员资格中1.拟委任巡查组组长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2 分,满分 2分。2.除拟任巡查组组长外,拟委任的其他人员中每提供一名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每配备一名得2 分,满分6 分。

请问:以上加分证书巡查组长和巡查组人员的证书能否重复计分?

回复:同一证书的不同专业只计取一次,且同一类证书仅计取一次,不可重复计分。

3、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2024-2025年度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招标文件P61-62页:拟委任人员资格中1.拟委任巡查组组长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2 分,满分 2分。

请问:高级工程师也是对人员素质的一个综合评价,本次招标巡查组组长具备高级工程师级以上是否可以加分?

回复:本次招标巡查组组长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不可加分。

4、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2024-2025年度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招标文件P61-62页:拟委任人员资格中2.除拟任巡查组组长外,拟委任的其他人员中每提供一名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每配备一名得2 分,满分6 分。

请问:本项目涉及多个房屋建筑工程,具备消防巡查能力能更好地保障消防验收,本次招标也要求多个国家级注册证书,拟委任人员资格内否增加注册消防工程师,即修改为:2.除拟任巡查组组长外,拟委任的其他人员中每提供一名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每配备一名得2 分,满分6 分。

回复:详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551-6567179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67、66223831

2024年5月3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5月31日

附件:0531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2024-2025年度第三方质量安全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