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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政务综合楼2024-2028年专项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 2024BFFBZ01032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2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政务综合楼2024-2028年专项维修改造工程监理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FBZ01032

 

1.招标文件P60总监理工程师获奖“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获得政府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优秀监理工程师称号:地市级及以上的得2分,满分4分。”该奖项并不是全国各省都开展过评选,不具有普遍性,江苏、四川、江西等很多省份很早就不开展“优秀总监理工程师”和“优秀监理工程师”的评选了。该奖项设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情况之一: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的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建议将总监理工程师获奖改为全国都开展过评选具有普遍性的省级优质工程奖(外省等同于黄山杯)。

答:以上奖项并无限制性,不属于特定行政区域的奖项,因此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审、评审)、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业绩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问,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的施工许可证是否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答:可以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人员业绩”,请问,若总监和总监代表业绩为同一业绩(如拟任总监、总监代表在同一工程中分别任职总监、总监代表),是否均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审、评审)、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业绩要求为: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或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请问,满足上述要求的公共建筑维修或改造工程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文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习友路988号

    联系人:吴艺

     话:0551-6353068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话:0551-66223862、66223831

2024年06月0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5日

附件:合肥市政务综合楼2024-2028年专项维修改造工程监理-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