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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铜陵路7字地块等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4BFYWZ01619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铜陵路7字地块等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2024BFYWZ01619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特殊要求“(1)本项目涉及商品住宅开发内容,对产品的品质呈现与品牌形象塑造有较高要求,建材选材、项目的装修标准、设备档次等须经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实施。”是否可以提供具体的建材选材、项目的装修标准? 答:详见本补疑附件“建设标准及技术等要求”,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需按附件内容实施(如招标人有出台相关最新建设标准要求从其规定)。 二、招标文件修改 1.原招标文件下挂附件“项目合同”和“投资协议”作废,以本补疑新上传的附件“项目合同”和“投资协议”为准。 2.招标文件P77页(1)土地费用“项目公司有兜底参与土地竞拍、摘牌的义务,土地费用按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和土地印花税合计计取,如项目公司届时未完成土地摘牌,中标人应向实施主体支付违约金200万元。 项目已发生的土地费用支付节点如下: ①完成项目预售办理及地下结构施工后付至过程确认的土地费用的25%; ②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后付至过程确认的土地费用的50%; ③完成各项验收后付至过程确认的土地费用的75%; ④移交至实施主体或其指定机构后完成交付工作后付至最终的竣工结算确认的土地费用的100%。” 现修改为:“项目公司有兜底参与土地竞拍、摘牌的义务,土地费用按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和土地印花税合计计取,如项目公司届时未完成土地摘牌,实施机构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收取履约保证金,同时中标人应向实施机构支付违约金200万元。 项目已发生的土地费用支付节点如下: ①完成项目所有单体预售办理及整体地下结构施工后付至过程确认的土地费用的25%; ②完成全部主体结构施工后付至过程确认的土地费用的50%; ③完成各项验收后付至过程确认的土地费用的75%; ④移交至实施主体或其指定机构后完成交付工作后付至土地费用的100%。” 3.招标文件P17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1.履约保证金现修改为“ 8.1.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要求 具体如下: 1.建设期履约担保 (1)履约保证金金额:工程费用的2% (2)履约保证金的接受形式:电子保函、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纸质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 注:本项目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本项目投资协议签订前提交,在建设期及缺陷责任期内,中标人应保证建设期履约保函的持续有效。 (4)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 (5)具体要求: 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 ②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 ③采用纸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 ④采用电子保函的,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栏目查看《合肥市(信易贷)电子保函平台履约保函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 (6)本招标项目是否减免履约保证金: 不减免 其他要求:投标人采用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2.运营期履约担保 (1)金额:本项目暂定为人民币500万元。 (2)履约保证金的接受形式:电子保函、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纸质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 注:本项目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自开始运营之日前七个工作日内提交,运营期内中标人应保证运营期履约担保的持续有效。 (4)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运营期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 (5)具体要求: 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 ②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 ③采用纸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 ④采用电子保函的,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栏目查看《合肥市(信易贷)电子保函平台履约保函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 (6)本招标项目是否减免履约保证金: 不减免 (7)其他要求:投标人采用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瑶海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与漕冲路交口建设大厦9-11层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431682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00、66223831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9日
附件:铜陵路7字地块等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招标文件补疑.pdf 附件:建设标准及技术等要求.pdf 附件:投资协议.pdf 附件:项目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