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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安庆市同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财务尽调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4HEWRN00593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庆市同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财务尽调服务补疑1 (招标项目编号:2024HEWRN00593) 投标人疑问答复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和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注:项目负责人须在上述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具体证明以合同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为准。 请问:审计项目多以合同盖章页签字人为项目负责人,是否满足? 答复:满足。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五条“初审业绩要求”中,并未明确此条内容:提供尽职调查报告的无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第四章“评分办法和标准”中,明确提到: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提供尽职调查报告的无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请问:初审业绩,提供尽职调查报告的无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是否满足? 答复:满足。初审业绩提供尽职调查报告的无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3、部分上市公司不直接对外投资,股权投资由子公司负责。请问:上市公司下设子公司是否满足已上市公司业绩,加3分? 答复: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业绩可同样作为上市公司业绩。另需提供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4、请问:同一家上市公司的多个业绩是否算多个业绩? 答复:算多个业绩。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初审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注:(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与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2.综合评估 2.3评分内容 投标人业绩 评分标准 “2、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提供尽职调查报告的无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要求不一致,请问初审业绩提供尽职调查报告是否需要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答复:初审业绩提供尽职调查报告的无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安庆市同庆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和顺安路交叉口西北侧86号 联系人:曹工 联系方式:0556-5595207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59、66223831 2024年9月1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