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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华夏园林公司涉水劳务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4HEFRN00590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华夏园林公司涉水劳务服务询比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4HEFRN00590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延期部分 1.原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24:00”,现延期到“2024年9月20日24:00”; 2.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0日14:00”,现延期到“2024年9月23日14:00”;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三楼评标室(三) 第二部分:询比文件修改 本项目询比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2.补充约定:“通过初审的投标人为2家及以上的,按询比文件约定进行评审并确定结果,2家以下的本项目做流标处理”。 现修改为: “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如为2家及以上时,本项目可继续在规定时间开启响应文件。经评审有效投标人≥3家时,按询比采购文件约定进行评审并确定结果;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为2家,且评审小组认为有竞争性,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推荐成交投标人;经评审仅有1家有效投标人时,按照谈判方式推荐成交投标人。谈判方式评审方法、流程及注意事项为: 1.谈判方式及流程(通过有效性评审的投标人为1家): (1)谈判小组将与通过有效性评审的一家投标人就响应报价等内容进行评审。 (2)谈判不进行二轮报价。 2.谈判注意事项: (1)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书面记录。 (2)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可能低于成本或者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谈判小组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说明或补正,经谈判小组认定其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响应。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采购文件的报价,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投标人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3)投标人最终报价与公布的预算价(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人最终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其响应”。 注:此补疑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华夏园林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596号 联系人:张部长 电 话:0551-65310074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6223271 2024年9月1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