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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创新科技园三期监理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4BFFBZ02216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创新科技园三期监理项目招标文件 补疑1 项目编号:2024BFFBZ02216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四条“人员配备要求”表格修改如下所示: 执业资格及职称 专业 岗位 人员配额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 1人(不允许外聘)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 总监代表 1人(不允许外聘) 造价工程师 / 造价 1人 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 安全总监 1人 房屋建筑工程 土建工程师 3人 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 1人 机电安装或电气 安装工程师 1人 / / 安全员 1人 / 试验员 1人 / 见证员 1人 合计 人员配备通则: 1.表中所列监理人员在本工程服务期内,不能在其他工程项目上重复任职(总监理工程师除外)。除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外其余人员岗位资格和人员数量配备满足本表要求即可(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列表或书面承诺等形式予以响应),具体人员名单中标后再行上报业主单位考核后确定。投标时不需提供除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外的其他人员证件扫描件。 2.各类助理人员配额由监理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提供。 3.安全岗位如配备国家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无须具备监理员或以上执业资格。 4.试验岗位如配备实验师或实验员,无须具备监理员或以上执业资格。 5.以上岗位必须专岗专职,各岗位人员不得兼任,一名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岗位上工作。 6.相近专业是指招标文件要求专业和投标文件配备专业之间为建设部、水利部、交通部等不同行业(部门)定义的具备同一或类似功能的专业关系,或要求专业的功能涵盖在配备专业之中。例如:建设部的市政公用工程与交通部的道路与桥梁工程、绿化(要求专业)与市政公用工程或环境工程(配备专业)均为相近专业。 7.除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外,其余人员认可相近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可通过执业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或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体现。 8.除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外,其余人员不作为资格审查指标。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 标 人: 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工业区太和路与耀远路交叉口兴庐科技产业园 邮 编:230000 联系人:潘工 电 话: 0551-6567920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5 2024年10月1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