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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庐阳区LY05-A-34-02地块项目设计
原项目编号: 2024BFLBZ02248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阳区LY05-A-34-02地块项目设计招标文件补疑 2024BFLBZ02248 投标人疑问答复 1.因需要设计规划方案,请提供用地红线图、现状地形图、控规等基础资料。 答:本项目控规、设计红线图详见本补疑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1.投标人应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 (1)合同协议书。 (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3)其他材料:中标通知书、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中标通知书、中标查询截图与合同协议书内容不一致的,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非招标项目无中标通知书、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请问只提供合同和审图合格证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 3.能否请招标人提供本案用地红线图(CAD文件)及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答:本项目控规、设计红线图详见本补疑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4.本项目联合体协议第6条: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并遵守以下约定: 。 请问“并遵守以下约定: 。”横线中如何填写? 答:此处可不填写或填“/” 5.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5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提供4个得满分,备注第三条联合体成员方(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中任意一方满足上述投标人业绩要求均可计分。 是否可以理解为联合体成员方和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共计4个,可得满分。 答:可以。 6.请提供本项目的地形图。 答:本项目控规、设计红线图详见本补疑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7.商务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提供EPC项目,我司在该项目中承担设计任务,请问是否可以满足评分标准? 答:EPC项目予以认可,但评审因素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我司拟采用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任务为1家,规划任务为1家,是否可以用承担规划任务的业绩作为投标人业绩? 答: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中联合体成员方(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中任意一方满足投标人业绩要求均予以认可,但评审因素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自招标文件发布至今无地形图及周边规划,问能否延期开标。 答:本项目暂不延期开标。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庐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杏林街道阜阳路文一泊心湾S1栋3楼 联系人:邵工 联系方式:0551-69133955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00、66223831 答疑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