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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初期运营(试运营)前安全评价项目、1号线三期、2号线东延线、3号线、4号线及5号线安全验收评价
原项目编号: 2024BFFWZ02207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初期运营(试运营)前安全评价项目、1号线三期、2号线东延线、3号线、4号线及5号线安全验收评价补疑1 (2024BFFWZ02207) 投标人疑问答复部分 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中“五、人员要求 5.项目组至少由8人(含项目负责人)及以上组成。要求提供不少于4名注册在本单位的安全评价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项目组成员2024年3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的证明材料、职称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中“附件2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中第二条明确表示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从2014年10月23日开始正式取消;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在该文件中,安全评价师被列入《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安排》。 请问:安全评价资质已被国务院列入取消的技能人员资格许可,若再将此条件列入招标文件中的人员要求,不符合国家相关制度管理要求,那么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注册在本单位的安全评价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指的是哪类技术人员?是否为持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 答:技术人员指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储工 电 话:0551-69009058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人:丁国栋 联系方式:0551-66223905、66223831 2024年10月2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4日
附件:合肥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初期运营(试运营)前安全评价项目、1号线三期、2号线东延线、3号线、4号线及5号线安全验收评价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