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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兴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4HEFRZ00532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兴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补疑2 (2024HEFRZ00532) 招标文件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否可以填写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中登记事项中负责人? 答:可以。 2.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评分标准中明确“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请问如果相关业绩的签订时间早于2021年1月1日,但是服务期限已覆盖2021年1月1日,是否符合要求?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法律顾问服务业绩”“项目负责人投资类尽职调查业绩”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之前,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能明确反映此类业绩服务期限已覆盖2021年1月1日,且业绩证明材料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兴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蜀山区祁门路1688号兴泰金融广场A座7楼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6375899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 (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601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0,66223831 2024年10月25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