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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金太阳公司光伏电站2024年度电气预防性试验采购(二次)

     原项目编号: 2024BFFWZ02317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金太阳公司光伏电站2024年度电气预防性试验采购(二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2024BFFWZ02317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业绩材料说明:①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盖章(单位章或者部门章或项目部章或分公司章等均予以认可),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②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电压等级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③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金额、电压等级),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或者部门章或项目部章或分公司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请问业绩证明只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是否满足业绩评分要求?

答:不满足业绩评分要求,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中业绩证明材料是否可用合同内开具的发票或者工程确认单(含业主签字)证明?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请明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答:本项目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金太阳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98号建投综合办公楼C座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551-62796758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05、66223831

2024年11月5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5日

附件:2024BFFWZ02317补疑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