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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公交集团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4HAFWZ02319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公交集团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2024HAFWZ02319 招标文件疑问答复 1、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中“资质证书及其他要求”的第2点:如投标人为总公司的,须提供投标人总公司的有效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受托人资格)。因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交“2024年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受理及办理情况”认定工作正在进行中,我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10月,能否通过提供已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交2024年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延续申请并后补有效期内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承诺函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中“资质证书及其他要求”的第2点中: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投标人总公司的有效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受托人资格)和加盖投标人总公司公章的授权证明(格式自拟)。请问投标人作为安徽省分公司,提供总公司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受托人资格)及总公司针对分公司企业年金受托业务的直接授权文件或逐级授权文件是否予以认可? 答:疑问1:因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4年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延续认定受理及办理情况”认定工作正在进行中,如投标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10月,同时提供以下承诺函的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承诺函 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承诺已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交2024年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延续申请。 如若中标,延期申请通过后将向贵单位提供最新有效期内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证书》,否则自愿接受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的处理措施。 投标人: (盖单位章) 疑问2: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72号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551-6448748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601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6223205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