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答疑变更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包河区BH202430号—BH202434号地块勘察设计总承包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4BFFBZ02396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轨道包河区BH202430号—BH202434号地块勘察设计总承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4BFFBZ02396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审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是否可以重复?投标人项目奖项、荣誉与人员奖项、荣誉是否可以重复?
回复:可以。
2.请问:颁奖文件中显示获奖项目的单位为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即投标人的分公司),但可以体现拟任施工图设计负责人的姓名,请问该人员奖项、荣誉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可以,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3.请问: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颁发的创新奖、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类奖项,以上奖项是否都属于设计类奖项、荣誉,请明确。
回复: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颁发的创新奖不属于,安徽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类奖项属于。
4.请问: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五、人员及分工要求”内表格列示的团队人员,是否需要在投标文件的“五、主要人员汇总表”及“主要人员简历表”内填写,还是表内人员不做资质审查要求,中标后配备即可?
回复: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五、人员及分工要求”表格列示的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施工图设计负责人、岩土工程勘察负责人外)不做资格审查要求,中标后配备即可,其余均按招标文件执行。
5.C、D、E地块规划条件没有限高要求,具体能做多高是否需要征询规划局?
回复:需要,请投标人认真研读投标方案设计任务书、规划设计条件及本地相关规范政策文件。
6.《BH202430-202434地块投标方案设计任务书》2.4中要求:③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同步设计地块南侧绿地及珠海路小学北侧绿地。④按照相关要求,统一规划设计地块北侧珠海路小学。珠海小学规划设计是否是本次投标内容?
回复:珠海路小学规划设计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7.本次投标5块地(地块A容积率1.8、地块B容积率1.3、地块C容积率1.8、地块D容积率1.6、地块E容积率1.6)是否考虑装配式奖励?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8.补充地块D西侧及地块E东侧用地性质。
回复:暂未明确,按留白处理。
9.地块A东侧是否为安置小区?若已报规需提供规划文件(总图cad及文本等)。
回复:暂未明确,按留白处理。
10.A、B 地块内地铁“严格控制线”及“轨道交通影响控制区”二线范围内对地上地下规划建筑高度等有无要求?
回复:严格保护区内的建设活动需满足上图要求;投标方案可按不考虑影响保护区限制设计。
11.D 、E 地块方兴大道以南侧是否为未出让建设用地?
回复:暂未明确,按留白处理。
12.各地块规划要求商业为销售型物业或是自持型物业?
回复:由投标人自行策划。
13.C 、D 地块均不紧邻上海路,规划要点要求沿上海路第一界面建筑高度不超过 30M,是否指地块内西侧第一列住宅均需按高度不超过 30m控制?
回复:是的。
14.各地块要求配建的养老及室内活动等配套用房可否集中布置于其中某一地块?
回复:投标人可自行谋划。
15.我司公司品牌为“日清设计”,因此凡涉及到奖项荣誉文件,均显示“日清字样”,但是投标所用的公司主体为“日源设计事务所 ”, 此种情况下,我司提供的获奖证明文件是否认可?注:我司可以提供盖章的公司关系情况说明。
回复: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16.此次投标技术标部分采用明标还是暗标?
回复:明标。
17.设计方案能否提供多个对比还是仅能提交一个方案?
回复:仅需提供一个方案。
18.住宅是否考虑装配式面积奖励?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19.五个地块周边其余地块的用地性质能否提供?或这能否提供片区的上位规划图,以便判断地块周边的用地性质?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收集相关资料。
20.营销中心能否设置在未报名的标段地块内?
回复:可以,但投标方案中须包含营销展示中心。
21.配套红线外公园绿地是否在本次投标设计范围?(部分标段报价包含公园绿地设计费用)
回复:根据规划设计条件需配建的红线外公园绿地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技术标是否要格式要求?是否需要打印文本?
回复:无格式要求,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无需打印文本。
23.D地块规划条件提到沿上海路和沿湖,该地块与上海路不相邻,文中所指的湖是否指地块左侧的湖,如下图所示:
回复:“沿湖”指沿巢湖,非图中所示水域。
24.C、D、E三地块建筑高度未做限制,是否理解为按原则上不超过80米控制?
回复:是。
25.BH202430、BH202431地块所有建筑不可直视西侧建筑,是否包括底层商业配套等裙房均不能朝西侧开窗?还是说通过设计手法规避保证不直视即可?
回复:地块内西侧第一列建筑不能朝西侧开窗,其余建筑可以通过设计手法规避视线。
26.B、D地块左下角地块是否为公园用地?
回复:不是公园,为建设用地。
27.我司参与的项目获某建筑学会颁发的荣誉,颁奖单位官网的文件截图只显示设计单位,未显示参与的人员,但获奖证书是有体现参与人员,请问这样是否满足人员获奖要求,请明确?
回复:可以。
28.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重复,请明确。
回复:可以。
29.联合体投标的情况下,资格审查业绩是只需要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方的,还是牵头方(方案设计单位)和主体施工图方的都需要提交已完业绩?
回复:若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承担主体施工图设计任务的成员方提供业绩即可。
30.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中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能否重复?
回复:可以。
31.AB地块疑问:
(1)控规CAD图中用地面积与规划条件中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A地块图中面积为64474.91㎡,规划条件为64468㎡。B地块图中面积为78358.13㎡,规划条件为78356.71㎡。
回复: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2)地铁严格控制线和地铁影响线内是否可以建设地库,是否有退界要求?
回复:严格保护区内的建设活动需满足下图要求;投标方案可按不考虑影响保护区限制设计。
(3)建筑物限高是限制建筑物女儿墙高度还是屋面最高点高度(设备机房顶)?
回复:投标方案暂按女儿墙高度考虑。
32.C地块疑问 :
(1)规划设计条件“沿上海路第一界面建筑高度不超过30米”,C地块西侧为泉州路,西侧第一界面高度是否按30米限高执行?若执行,西侧做配套商业是否认为配套商业为第一界面?
回复:投标方案西侧第一界面高度暂按30米限高执行;西侧若做配套商业可以认为配套商业为第一界面。
(2)
地块周边缺少道路设计标高,标高是否按现状标高执行?
回复:是的。
(3)招标文件提及“总建筑面积约为11万平方米”,实际按规划条件测算总建筑面积约为9万方,是否以规划条件为准?
回复:总建筑面积为估值,实际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33.D地块疑问:
(1)方案任务书提及的沿湖和上海路的高度不超过30米,本地块与上海路及湖面之间间隔一地块,是否需严格执行高度30米控制规定,对内部布局影响较大;
回复:投标方案西侧第一界面高度暂按30米限高执行。
(2)C、D、E地块相邻,其建筑造型风格是否需要统一考虑;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34.E地块疑问:
(1)招标文件提及的总建筑面积与根据设计条件测算面积不符合,是否以规划条件为准。
回复: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第二部分:补充说明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三、服务要求 ”“(七)其它要求”中增加:
13.样板楼设计要求:各标段中标人均须为BH202431号地块设计一栋两个单元的叠墅建筑(东西单元均为4层4户,共8户),并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当日提供全专业施工图纸(含地库,专业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基坑,各专业图纸均须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其中,下叠地上面积240-280㎡,地下地上合计不超过350㎡;首层层高不低于3.6m,二层层高不低于3.3米;院子面积最大化,可考虑多面院落;预留电梯井;预留新风、中央空调、地暖等暖通设备安装条件。
上叠面积240-280㎡;首层层高不低于3.6m,二层层高不低于3.3米;带入户院落花园,院子面积最大化;上叠配置电梯;预留新风、中央空调、地暖等暖通设备安装条件。
该叠墅造型外立面结合投标方案设计,建议布置于BH202431号地块西南方向,退让轨道严控线不少于10米,便于先行建设和展示开放,并为后续方案深化调整预留空间。
该建筑相关设计费不另行补偿。如未按时提供,发包人有权对BH202431号地块中标人处以15万元违约金,对其余地块中标人除以10万元违约金。
二、附件《BH202430-202434地块投标方案任务书》“(三)投标方案设计要求”增加:
3.7投标方案中由投标人自行谋划各地块的开发时序,投标方案中应测算各地块货值(售价由投标人自行调研)。
3.8投标方案应充分利用《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规划管理措施》、《关于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规划建设试点的通知》等合肥市房地产新政,用足用满赠送面积,增加产品竞争力。
三、增加附件《BH202431号地块叠墅建筑平面示意图》,详见附件。该文件仅供参考。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 系 人:唐工
电 话:6900905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5、66223831
2024年11月1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