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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BH202430、31号地块全期第三方检测服务

     原项目编号: 2024HEFRN00788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轨道交通BH202430、31号地块全期第三方检测服务补疑1

2024HEFRN00788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一、招标文件P2第一章 磋商公告

2.3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业绩(施工单位自检业绩除外),且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少于430万元。

二、招标文件P35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信分

55分)

投标人业绩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业绩(施工单位自检业绩除外),且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低于430万元的,每个得3分,最多12分。

注:1.本项仅计取4个业绩,以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数量计分(同一合同不重复计分);

2.投标人初审业绩不参与此项评分;

3.如果投标人在提供的商务文件评分用业绩超过4个,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人提供的前4个业绩进行评审,投标人自行考虑排序,超出部分评标委员会不予评审;

4.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业绩要求,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0-12

三、招标文件P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5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注:(1)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建筑面积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准。

3)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安徽省建设厅建质函〔2017〕1949号文件中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新开工的工程项目非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委托检测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合肥市建委于2017年10月27日下发合建质安〔2017〕76号文“关于落实《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管理的通知》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省厅1949号文的要求,提出:工程项目非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委托检测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评价的依据。至此,合肥市才普遍实行业主委托第三方检测工作。

本次磋商文件业绩要求为: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业绩(施工单位自检业绩除外),且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少于430万元。此类房建项目属于大型项目,工程工期普遍较长,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检测机构具有已完成的业绩较少。

为使贵方更好的选取优质的检测机构,增加较多的潜在投标人,

请问:是否可以放宽业绩要求,“已完成的业绩”修改为“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均可”?

一、二、三答:原磋商文件P5页业绩要求变更为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2)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3)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徐工

话:0551-69009057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4、66223831

20241120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0日

附件:合肥市轨道交通BH202430、31号地块全期第三方检测服务补疑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