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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轨道瑶海区YH202411号地块勘察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2025BFFBZ00245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1月2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轨道瑶海区YH202411号地块勘察设计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5BFFBZ00245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本项目地上计容面积约4.65万平方米,标书拟定的总建筑面积为7.1万平方米,其中约2.4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全为地下建筑面积吗?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2.标书中提到城市驿站的具体是什么功能,是否可参考城市航站楼设计?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3.停车楼是否是独立单体或可与主体建筑合建?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4.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设有商务文件封面和技术文件封面,制作软件中则只有一个封面窗口,请问商务文件封面和技术文件封面分别上传在哪个窗口? 回复:可上传至“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封面不作为初审要求。 5.请问投标人项目奖项、荣誉和人员奖项、荣誉上传到制作软件中的哪个窗口? 回复:建议上传至“其他资料(商务及技术文件)”,不对上传节点作强制性要求。 6.任务书提出“考虑设置3层停车楼”,是出于使用目的还是经济性目的?根据合肥目前规范,公建项目的停车楼应计容计密,将占用本项目指标。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考虑,须符合相关规范。 7.地块东北侧天桥,后期是否会移走?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搜集相关信息。 8.根据控规图,地块东侧用地性质改为住宅,原先为合肥客运总站,请问其枢纽功能将转移到哪里?住宅地块的规划布局是否有方案?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搜集相关信息。 9.项目整体定位以商业还是酒店为核心? 回复:以酒店+停车楼为主,设置少量配套商业。 10.是否可与地铁2号口进行融合设计,将原地面出口打造为结合下沉广场和地下商业的TOD上盖? 回复:需考虑。 11.“最多不超过2个奖项,提供超过2个奖项的,评委会有仅对排序在前三个的奖项进行评审。”请明确是要几个奖项 20% 人员奖项、荣誉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任建筑方案负责人参与设计的公共建筑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设计类奖项、荣誉的。 最多不超过2个奖项,提供超过2个奖项的,评委会有权仅对排序在前三个的奖项进行评审。 注: 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颁奖文件或颁奖文件截图须体现获奖人员姓名)。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或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3)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2.施工类、工程质量类奖项不予认可。 3.建筑方案设计负责人奖项荣誉(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2个;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满足以上要求的建筑方案设计负责人奖项荣誉数量进行评审: 满足以上要求的荣誉数量=2的为优良(应赋100分); 满足以上要求的荣誉数量=1的为中等(应赋50分); 满足以上要求的荣誉数量=0的为差(应赋0分)。 回复:2个奖项。 12.招标文件第5页3.1.7(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且满足3.1.6条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境外单位在相关部门无记录,请确认此要求仅适用于中国境内单位,不适用于境外单位(含港澳地区成立的公司)。 回复:境外单位须满足3.1.6条信誉要求,如境外单位在相关部门无记录,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3.招标文件第10页1.4.4(4)投标人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境外单位在相关部门无记录,请确认此要求仅适用于中国境内单位,不适用于境外单位(含港澳地区成立的公司)。 回复:境外单位须满足上述要求,如境外单位在相关部门无记录,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4.招标文件第18页10.3(1)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优化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2〕580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请确认此要求仅适用于中国境内单位,不适用于境外单位(含港澳地区成立的公司)。 回复:本项政策要求不作评审要求,中标人中标后按规定办理即可。 15.招标文件第29页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注:1.投标人应提供上表中人员的对应证书、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建筑方案设计负责人、施工图设计负责人、岩土工程勘察负责人数量是各仅1人还是各至少1人? 境外单位无社保,请确认社保要求仅适用于中国境内单位,不适用于境外单位(含港澳地区成立的公司)。 回复:建筑方案设计负责人、施工图设计负责人、岩土工程勘察负责人数量各仅1人。境外单位如无社保,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劳动合同或其他类似能证明员工劳动关系的材料扫描件。 16.招标文件第33页1.4.2(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如境内单位与无相关资质的境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是否不受以上条款约束并被视为一个符合要求的投标人? 回复:受以上条款约束,联合体各方须满足各专业的资质要求。 17.招标文件第33页1.4.2(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被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是否由牵头方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上传递交即可?成员方无需办理CA及在系统上进行任何操作? 回复:是。 18.招标文件第40页3.7.3(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成员方是否在联合体协议上盖实体章之后给牵头方提供盖章扫描件即可而无需在系统上盖电子章? 回复:成员方盖实体章后无须在系统上盖电子章。 19.招标文件第42页 5.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投标人是否仅线上参与开标即可,无需前往线下开标地点参与? 回复:线上参与开标即可,无需前往线下开标地点参与。 20.招标文件第60页2.2.1(1)投标人建筑方案团队设计能力综述展示商务评审文件中“投标人业绩”对应的实景照片,并介绍其在公共建筑设计领域的经验和实力(须包含但不限于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与商业地产行业开发企业合作的设计经验、荣誉成就等)。注:1.提供与商务评审文件中“投标人业绩”对应的实景照片,须与商务文件中“投标人业绩”顺序、内容相对应;(1)展示商务评审文件中“投标人业绩”对应的实景照片:由于投标人业绩仅能提供2个,此项是否也只能提供不多于2个业绩的实景照片?(2)介绍其在公共建筑设计领域的经验和实力:此项是否可以由投标人自拟格式且业绩经验及荣誉奖项无数量限制?“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是否以设计经验的合同签订时间、奖项的颁奖时间为准?是否需要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是否仅介绍承担建筑方案设计的成员方的经验及实力,而其他成员方无需介绍? 回复:招标文件对上述问题均已明确,请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1.招标文件第61页:2.2.1(1)建筑方案负责人设计能力综述展示商务评审文件中“建筑方案负责人业绩”对应的实景照片,并介绍建筑方案负责人在公共建筑设计领域的经验和实力(须包含但不限于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与商业地产行业开发企业合作的设计经验、荣誉成就等)。注:1.提供建成的实景照片须与商务文件中“建筑方案负责人业绩”顺序、内容相对应;(1)展示商务评审文件中“建筑方案负责人业绩”对应的实景照片:由于建筑方案负责人业绩仅能提供2个,此项是否也只能提供不多于2个业绩的实景照片?(2)介绍建筑方案负责人在公共建筑设计领域的经验和实力:此项是否可以由投标人自拟格式且业绩经验及荣誉奖项无数量限制?“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是否以设计经验的合同签订时间、奖项的颁奖时间为准?是否需要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回复:招标文件对上述问题均已明确,请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2.招标文件第62页2.2.1(2)建筑方案负责人业绩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任建筑方案负责人具有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小于7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至少包含方案设计,该人员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建筑方案设计负责人)。 请确认该人员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方案主创设计师或项目/设计总控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不认可。 23.招标文件第65页2.2.1(2)人员奖项、荣誉4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拟任建筑方案负责人参与设计的公共建筑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设计类奖项、荣誉的。拟任建筑方案负责人为境外单位的人员,请确认国际奖项荣誉是否予以认可及具体证明材料要求。 回复:认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文件第122-157页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是否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投标文件内容(包括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承诺书、表格等)的投标人落款处是否都仅落牵头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是否仅由牵头方提供? 回复:(1)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可以仅由牵头方提供。 25.联合体单位为境外设计公司,无组织机构代码证,无法在投标系统里录入信息,是否仅需在投标文件中出示联合体协议,即代表联合体投标有效? 回复:投标文件中出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即代表联合体投标有效。 26.投标文件除系统递交外,是否需要同时提供纸质文件?如需请明确具体要求。 回复:无需纸质文件。 27.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多次出现“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如提供的业绩是含有多个业态的综合体业绩,其中属于公共建筑部分的业态如办公、商业等建筑面积总和不少于4.5万平方米,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认可。 28.招标文件第125页投标函,设计服务期限横线处填写:“自合同生效之日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备案完成为止,暂定1794天,具体以实际为准。”还是直接填写“1794天”? 回复:设计服务期限横线处填写:“自合同生效之日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备案完成为止,暂定1794天,具体以实际为准。” 29.任务书中“拟建停车楼”停车数量是否有具体要求或参照标准?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考虑。 30.招标文件中未对技术标文件为明标/暗标做明确要求。 回复:无暗标。 31.招标文件中未对技术标投标成果文件作明确格式规定,请明确版式纸张尺寸、页数等具体要求(如有),请明确技术标投标成果文件除了文本及图片格式外,是否需要提供多媒体、动画等内容。 回复: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无需提供多媒体、动画等内容。 32.对于联合体投标的,征集单位是否可按联合体各成员达成一致的费用分配比例分别向各成员支付相应金额的费用。对于联合体中的境外单位,建议征集单位通过办理税务备案,代扣代缴税费后完成支付,或选择与境外单位及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签订技术进口合同的方式完成支付。 回复:不可以,参照专用合同条款“18.1.1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执行。 33.请明确本项目无需提交工程质量保证金。 回复:无需提交。 34.关于知识产权,建议约定所有设计机构提交的成果的知识产权由设计机构所有。征集单位不得将中标人以外的其他任何设计机构的成果继续用于本项目后续阶段。任何一方不得将设计机构的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回复:不予采纳。 35.若中标人人员在驻场以及在现场提供服务期间非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发生意外,招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参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三、服务要求——(七)其它要求——6.项目设计阶段发包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含中标人委托的分包单位)指派相应人员驻场办公,相关费用自理,中标人须无条件满足。请驻场人员注意自身安全,若在驻场期间和来往途中发生任何意外,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6.我方对投标文件格式修改如下,望贵方采纳:相关图片见附件。 回复:不予采纳。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 联系人:唐工 电 话:0551-69009056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905、66223831 2025年2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4日